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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238名,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末上市公司客户706家。天健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客户涉及制造业、公用事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以及其他多个行业领域。与易普力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服务公司的团队及人员未受到监管措施、处罚、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文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芹,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了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预计2025年度向拟续聘的天健事务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但随着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有所上涨,最高涨幅不超过预计金额的10%。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2024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6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5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股份,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向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364.98万元,合并范围内上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7,713.19万元。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各方交易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在正常经营行为波动及调整的范围之内。

  2024年,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高于或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交易公允合理,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98156

  注册资本:3002039.63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海良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总资产86,900,478万元,净资产20,582,90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3,671,276万元,净利润1,182,3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名单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诚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0,162.84万元、净资产560,226.0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56,185.18万元、净利润38,711.1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93295202T

  注册资本:1851.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昭福

  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5518.81万元、净资产2377.6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0079.99万元、净利润27.4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邹七平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要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有市场价格的,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执行;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2023-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2.公司拟与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3.公司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合同》,合同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止,期限为五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与关联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是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关联方与公司经过多年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稳定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公司依托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关联方与公司经过多年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稳定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2024年,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考虑业务增长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估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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