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报与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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