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审阅。
本次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童永胜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66,301.06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最低为3,000万元(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童永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童永胜,童永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童永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
2025年3月28日,公司与童永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童永胜先生,男,中国国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童永胜于2025年3月2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童永胜
2、认购股份数额
(1)甲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3,694,084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6,301.06万元(含本数)。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最低为3,000万元(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但乙方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如果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按发行底价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认购金额超过发行价格与认购数量之乘积的部分款项,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3)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的计算方式为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发行价格。
(4)认购款的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限售期
(1)乙方承诺其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乙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乙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限售承诺。
(3)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所认购的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
(4)限售期结束后,乙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乙方所认购股票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5)乙方承诺,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乙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触发其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义务,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下乙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或届时最新监管规定对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进行限售。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双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认购的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5、违约责任
(1)若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撤回申请材料;或者本次发行事宜未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注册本次非公共发行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股票,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但甲方应将乙方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活期利率)返还给乙方。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足额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的各种费用。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童永胜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与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采购电力和关联租赁,金额较小。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格米特”)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6,301.06万元,并假设发行价为47.50元/股(即假设以2025年2月28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为47.46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6,063,381股(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同时本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14.70万元(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79.06万元(未经审计)。假设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024年1-9月的年化金额(即2024年1-9月的金额*12/9计算得到)。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及相关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所导致的股本变化;
6、除投入用于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外,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3:本次测算未考虑前次可转债和股票期权对每股收益的稀释性。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预计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会逐步上升。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过程和周期,如果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6,301.0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1:上述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452.06万元后的金额;
注2: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公司编制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聚焦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核心技术,不断向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交叉领域和新兴领域延伸,从板件产品逐步升级到模块产品、系统产品及集成产品,逐步成长为全球一流的电气控制与节能领域的方案提供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新能源及轨道交通部件、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精密连接六大类,广泛应用于家用及商业显示、变频家电、智能卫浴、医疗、通信、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应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智能生产装备、精密连接组件等消费和工业的众多行业,并不断在电气自动化领域延伸,外延技术范围,布局产品品类,持续在新领域进行渗透和拓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与公司主业紧密相连,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已组建了一支高学历、高水平并具有国际化背景和视野的管理团队。公司积极从国内外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具备国际化视野、规范化管理背景的年轻人才,全面提升公司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工程师团队超过2,500人。同时,各事业部管理层加强端到端的统筹能力和全局意识,助力集团规模化发展。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系统的培训体系和计划,增加培训软硬件设施,从而提升员工知识和技能,强化核心员工激励机制,增加人才储备。公司通过内部轮岗等机制,赋予中生代年轻人更多职能与锻炼机会。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工具进行人员激励,2024年上半年共55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7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开始自主行权,覆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600余人。
综上,公司拥有丰富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战略,锚定全球电气自动化解决方案领军企业的目标定位。通过持续聚焦重点市场与核心客户需求,公司目前已构建起功率变换硬件、数字化电源控制、系统控制与通信软件三大核心技术矩阵,形成覆盖电力电子全链条的技术储备,基于上述技术平台架构,公司可快速响应下游多元化技术开发需求,实现产品方案的精准适配与高效交付。
基于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积累了深厚且广泛的技术资源,为公司在电气自动化行业的研发提供强有力支撑。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使用专利超1,600项,公司研发工程师超过2,500人。公司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广泛、深入的对外合作,建立了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平台,同时公司积极推动技术研发全球网络化布局,在全球范围内,先后建设了长沙、深圳、西安、武汉、德国等10个研发中心,不断拓展技术研发资源。
综上,公司在电气自动化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形成了公司持续创新的研发技术优势,能够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质量水平,同时公司全球化研发资源进一步确保公司产品技术丰富性、先进性,从而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
公司自成立起就在不断优化自身体系与平台的建设,主动挖掘海内外不同国家及地区的业务需求,高度重视海外市场拓展,提前布局产能与市场资源。公司在美国、德国、波兰、罗马尼亚、土耳其、韩国、日本、印度、泰国、南非等地建立代表处,积极寻求与各地区、各行业国际龙头客户建立深度合作的机会,持续扩大全球销售收入规模。凭借优异的性价比、快速响应、高质量服务和竞争力技术方案,公司在海外市场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本次募投项目拟规划生产的电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智能装备产品和智能卫浴,在下游网络通信、医疗健康、光伏储能、工程机械、高端装备、智能家居等领域内具有广泛应用。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与性能,公司在上述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并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群,为本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市场地位方面,在电源产品领域,公司是我国本土领先的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产品出货量位于全球前列。根据全球电源领域知名研究机构Micro-Tech Consultants统计数据,2023年公司电源产品销量位列全球第七位。在光储充模块领域,公司积累特变电工、智充科技等知名客户资源,并通过全球化网络布局加速海外市场渗透。在工程机械伺服驱动器领域,公司产品凭借技术能力以及本土供应链和快速服务能力,通过头部客户的严格验证,在注塑机、电动工程机械领域实现进口替代,并在电动叉车、高空作业平台等场景占据了显著的市场份额。在数字化智能焊机领域,公司在国内弧焊市场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焊机电源出货量位居首位。
在客户群体方面,公司凭借全球化业务布局,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积累了一系列全球知名客户,包括爱立信(Ericsson)、思科(Cisco)、飞利浦(Philips)、特变电工、中联重科、三一集团、中集集团、中车集团、科勒、吉博力等,具有稳定的产品需求及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此外,目前公司已与英伟达(NVIDIA Corporation)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在服务器电源领域成为其指定的数据中心部件提供商之一,正积极参与英伟达Blackwell系列架构数据中心硬件系统的创新设计与合作建设。英伟达作为国际头部科技公司,其产业链生态稳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与英伟达在该领域的合作有力保障了项目相关产品市场消化。
综上所述,公司在电气控制与节能领域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和领先的行业地位,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充分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及行业内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升资金回报;
(二)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的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5,1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1,6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70.2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329.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余额76,807,008.03元,其中15,217,008.03元存储于专户,其余61,59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
2.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余额308,284,817.45元,其中43,284,817.45元存储于专户,其余 26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8,447,642.00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48,447,642.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600,187,934.17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13,297,386.79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智能化仓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213,297,386.79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935,767,158.95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部分项目存在延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2.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月。
3、智能化仓储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化仓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422.48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号)鉴证。
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1,422.48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2年10月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总部基地建设”、“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总部基地建设和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智能化仓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化仓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总部基地建设、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和智能化仓储项目系为企业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产生收入,不能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闲置募集管理累计情况
(2) 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实施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闲置募集管理累计情况
(2) 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实施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批准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7,680.70万元,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11.84%,系“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30,828.48万元,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25.41%,系“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及“智能化仓储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产品不同型号的生产工序复杂程度差异较大,因此较难以单一口径计算产能,故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2]根据项目预测,达产第一年(2024年)效益为2,038.01万元。
附件2-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在建中,预计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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