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的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A股股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部分H股股票(以下简称“H股股票”),具体授权如下:
一、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深交所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及其他公司应当遵 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股票及在深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A股股票;
二、根据上述批准,公司获授权可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回购公司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A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
三、上述回购A股及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的工作、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开立境内股票回购账户(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7,908.60万元,明细如下表: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5,620.3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减值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减值金额33,931.82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对持有度普(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情形。截至目前,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师充分沟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356.4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7,908.60万元(经审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3.10 %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经过准确、完整的计提测试,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3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生、沈海博先生、黄婷女士、李承霖先生、罗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浩钧先生、徐光华先生、王金本先生、徐一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五届董事会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二、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邹健先生、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五届监事会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三、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邓招男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于建国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招男女士持有公司3,378,5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管理,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各位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李良彬先生:1967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1988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国有企业江西锂厂科研所,1997年1月至2000年2月创办并担任新余市赣锋金属锂厂总经理,2001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EMBA班学习,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拥有股权的多家公司(包括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董事。李良彬先生是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及创办人,主要负责公司业务策略及营运的整体管理,在锂行业拥有近30年的经验,因其技术专长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李良彬先生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十二届江西省政协常委、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民建江西省委会副主委、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第一批创业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科技部科技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人才工程;荣获“江西省优秀企业家”、“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中国百强杰出企业家奖”、“中国经济新闻人物——2021十大经济年度人物”、“第三届(202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度经济人物”等荣誉、2013年11月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紫荆花杯科技创新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良彬先生持有公司378,637,8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是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总裁李承霖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申先生:1968年出生,1990年6月毕业于中国北方工业大学工业工程管理专业,2002年8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1年7月至1992年4月任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新疆公司新疆锂盐厂,1992年4月至2002年7月在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责锂业务),2002年8月至2005年6月在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公司拥有股权的多家公司(包括本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董事。王晓申先生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分管海外事业部与海外投资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申先生持有公司141,460,966股A股股份和51,8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是公司第二大自然人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海博先生:1968年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北方工业大学工业工程管理专业,1996年9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北京办事处锂产品经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天津开发区御海商贸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营销总监,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回收板块董事长,沈海博先生主持循环回收全面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海博先生持有公司15,296,9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婷女士:1987年出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部助理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财资中心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江西赛维 LDK 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公司财会中心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任职于公司财会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婷女士持有公司18,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承霖先生:1996年出生,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学士毕业。202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投资部经理、总裁助理职务,现任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承霖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荣女士:1969年出生,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润医药集团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HR VP)、华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人力资源总监、上海远东宏信健康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首席人力资源官(CHO)等,在人力资源领域有20余年从业经历,其中15年集团高管工作经验。在企业组织变革、绩效激励、人才发展等方面有系统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罗荣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浩钧先生:198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于2021年获委任为知行集团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专业会计师,于投资银行及会计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自2016年起于企业融资及投资行业工作,并先后于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及一家中资投资银行积极参与私募股权及并购项目。此前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黄浩钧先生拥有香港及境内多个行业(包括新能源、零售、制造、物业开发、工程及建筑以及科技)的商业及会计实务经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新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黄浩钧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浩钧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一新女士:1970年出生,一级律师;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南昌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江西省律协常务理事;南昌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南昌市新联会副监事长; 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江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江西卫视金牌调解观察员、调解员。徐一新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一新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光华先生:1981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徐光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光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金本先生:1966年3月生,江西万年县人,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民建江西省委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南昌大学MBA兼职教授、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历任江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经理;横店集团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万年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恒大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是当代百名楹联书法家、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江西省楹联学会荣誉理事、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西省诗词学会会员。王金本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金本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邹健先生: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有色金属总公司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研究所自动化室主任;上海东鑫科技发展公司企划部部长;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场部部长,现任北京赛西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邹健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华平先生:1963年出生,产业经济学博士,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科研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工会副主席,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3年12月-2019年12月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郭华平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5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Minera Exar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为满足新设子项目建设和经营周转需求,新增赣锋锂电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5,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GFL International Co.,Ltd (以下简称“赣锋国际”)及全资子公司Greentech Metal Global PTE. Ltd.(以下简称“Greentech Metal”)为Minera Exar S.A.(以下简称“Minera Exar”)向银行提供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告编号:2024-090、2024-091、2024-107)
2、近日,赣锋锂电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融”)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交银金租保字【20250153】号)。约定赣锋锂电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储”)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赣锋国际、Greentech Metal分别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以下简称“桑坦德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约定赣锋国际、Greentech Metal为Minera Exar在桑坦德银行申请的出口贸易融资贷款8,000万美元提供担保,Minera Exar的另一股东LAAG按股份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PQB531L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厚德路1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戈巧瑜
主营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电池制造;试验机制造;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大数据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8.86%。
(二)Minera Exar S.A.
1、基本情况
Minera Exar是阿根廷的一家矿业和勘探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地址为Palma de 4 Carrillo 54, Planta Baja Of. 7, San Salvador de Jujuy (4600) Argentina。截至本公告披露日,Minera Exar尚未上市。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荷兰赣锋持有Minera Exar 46.67%的股权,并在Minera Exar的管理委员会(Minera Exar的权力机构)享有51%的表决权,能够对Minera Exar形成控制。
2、主要财务指标
Minera Exar近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Minera Exar资产负债率为74.49%。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赣锋锂电和交银金融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广东惠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赣锋国际、Greentech Metal分别与桑坦德银行签署《担保合同》
债权人:西班牙桑坦德银行
债务人:Minera Exar S.A.
保证人:GFL International Co.,Ltd及Greentech Metal Global PTE. Ltd.共同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8,000万美元
担保内容:为Minera Exar在桑坦德申请的出口贸易融资贷款提供担保,Minera Exar的另一股东Lithium Argentina AG按股份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赣锋锂电对广东惠储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赣锋国际和Greentech Metal为Minera Exar向银行提供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赣锋锂电为广东惠储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赣锋国际和Greentech Metal共同为Minera Exar实际发生担保额为8,000万美元。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赣锋国际、Greentech Metal为Minera Exar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Minera Exar的另一股东提供反担保措施缓冲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5,000万元和98,0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9.42%(按照2025年3月26日美元汇率7.1754进行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52,491.86万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美元汇率7.1754进行折算),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7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6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亏损1.47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21亿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6.1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2.64亿元,公司总股本为2,017,167,779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3、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按照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02,575,166.8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59%。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公司仍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原则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3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董事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20%的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并办理所有必需的注册、备案等手续(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3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并执行具体发行事宜:
1、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15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无固定期限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不受前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或境外控股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控股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8)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9)如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所转换的H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10)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2、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设置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所有必备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③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④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⑤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如果本事项获股东大会批准,于前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内,董事会决定及进行境内外发行债券事宜均需依照本事项授权进行。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36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及确定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豪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美玉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都蕾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在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89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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