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周洪溶监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莹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
2、同意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职工监事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在审议本人薪酬情况时已分项回避表决,监事吕玮先生、于兰英女士、张晓红女士、周洪溶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一)顾成中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王莹女士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王娟女士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11,438,10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27,302,2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340,101,843.97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4,095,342.15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4,694,197,186.12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0.5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5年8月31日前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见下:
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单独预计)
(2)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6)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4、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5、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7、与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8、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或通过认购、申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将严格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实施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条件与第三方非关联人等同的关联交易免于披露。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末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5.21%,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35724800G,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派出的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末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42%,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6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67063W,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公路管理与养护;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住房租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也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派出的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3、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76.46245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595731,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兼并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
4、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的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771223,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6172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533137K,注册地在深圳市,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也是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83.51324463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96544598E,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83.21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MA1P1ERM7T,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远洋、沿海、长江及内河航运,陆上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沿江沿海岸线及陆域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港口产业投资,涉江涉海涉港资产管理,股权和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对在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分类汇总,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请参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预计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预计关联交易的定价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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