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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542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9,267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或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原因,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22,808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因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304,093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2,436股。综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前述合计3,353,146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26,184,426股变更为2,122,831,28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126,184,426元变更为2,122,831,28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明确的书面申请(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债权人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经债权人签署),并随附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常德路809号

  2、申报时间: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1-23530152

  6、传真:021-64456042-880152

  7、邮箱: IR@shhuayi.com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5-015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发出通知,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2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立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顾立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考虑董事会部分人员变动,现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顾立立先生、钱志刚先生、陈琦先生、职工董事李良君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垣先生、龚晓航先生、程林先生七人组成,顾立立先生任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垣先生、龚晓航先生、程林先生三人组成,程林先生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顾立立先生、钱志刚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垣先生、龚晓航先生、程林先生五人组成,李垣先生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垣先生、龚晓航先生和董事陈琦先生三人组成,龚晓航先生任召集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经董事长顾立立先生提名,聘任钱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经总裁钱志刚先生提名,聘任李良君先生、顾春林先生、陈大胜先生、刘文杰先生、顾卫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力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经董事长顾立立先生提名,聘任徐力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力珩先生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聘任居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居培女士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人员简历

  顾立立,男,1972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硫酸厂副厂长,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静安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闵行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审部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市化学工会主席。

  钱志刚,男,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烯烃业务部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总经理,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嘉定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李良君,男,1966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化工研究院党委委员、新型材料所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院长,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职工董事,上海市化学工会负责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负责人。

  顾春林,男,1966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向阳化工厂常务副厂长,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总经理,双钱集团大中华正泰轮胎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华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大胜,男,1971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力珩,男,1976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文杰,男,1976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监事长、工会主席,市国资委党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挂职),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顾卫忠,男,1970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居培,女,197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财务科经理助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财务审计,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集团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900909                        华谊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获得A股股份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3亿元人民币(不含),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的告知函》。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贷款承诺函,浦发银行拟为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7,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专项用于增持华谊集团股票。因此,本次增持计划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900909                       华谊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顾立立先生主持,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龚晓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玉红女士、李爱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副总裁李良君先生、陈大胜先生、顾卫忠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力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芳芳、齐元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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