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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2019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和账号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生物科技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生物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14,447.4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36,050.3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433766_J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2024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38.11万元。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700.00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55.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2020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3,055.00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编制,反映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海尔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3365_J02号)。

  (二)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底部分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

  注 4: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6,157.61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15,690.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0.5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7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8)。

  4、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为15.41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海尔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5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113元/股(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P0-V=15.41-0.5113=14.9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90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90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冲女士

  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梦恬女士

  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天晴女士

  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四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港口、生物医药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7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2025年与关联方拟进行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523.62万元。其中采购类(包括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4,631.32万元;销售类(主要为销售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3,892.30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周云杰、龚雯雯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江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海尔生物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4,607.14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9,222.67万元。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1、实际控制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5年2月25日,海尔集团公司通过控制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64%的股份,通过控制的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1%的股份,同时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海尔集团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海尔集团公司行使。综上,海尔集团公司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43.8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海尔集团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海尔生物从海尔集团采购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海尔集团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海尔生物向海尔集团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海尔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元器件、原材料、OEM、运输类、能源类以及商旅、办公、物业、餐饮等。

  2、销售类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代理销售类产品等。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就公司与海尔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就关联交易事项与海尔集团签订《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和《服务框架协议》。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和海尔集团的相应实体将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必要性方面,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内部管理和结算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允性及合理性方面,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原材料和定制化元器件等商品的采购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与供应商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商旅、办公、物业、运输、餐饮等服务类采购方面,相关采购价格均为集团内统一定价或市场化定价,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4,631.32万元;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3,892.3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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