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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议案,兼顾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8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莱光学”)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34.1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未包含与发行相关印花税20.29万元。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2,902.00万元转至回购资金账户,其中2,693.18万元(含净手续费、经手证管费、过户费)已用于实施回购。

  注3:一般户退款至募集户6.11万元,为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了6.00万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6.11万元退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注4:募集户退款199.23万元:其中2.73万元是供应商提供错误银行账号导致款项退回,196.50万元为供应商取消订单导致货款退回。

  注5: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贷款700万元误入募集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子公司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茂莱光学在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结余包含银行放错贷款的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61,413,274.51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高端精密光学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光学加工技术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63.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7.73万元,合计7,580.7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07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全部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单日最高余额190,000,000.00元,累积收益13,778,086.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金额为12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不含)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超募资金2,902.00万元转至回购资金账户,其中2,693.18万元(含净手续费、经手证管费、过户费)已用于实施回购。

  (十)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30日,因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将700万元贷款误入募集资金一般户中(账号:474178890403),导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较实际余额增加了700万元。发现该情况后,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和银行工作人员对接,及时将下错的700万元贷款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培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1.10%,超出部分是该项目银行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独立董事凌华、陆冬梅、王云霞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5-52728150

  电子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0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2,082.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0.82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新增应收账款增加且部分原有款项账龄变化使坏账损失的计提比例提高,从而使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大。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存货跌价损失,由于公司采用了较为积极的备货策略,且部分产品技术迭代更新速度较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相应计提了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61.61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082.4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82.43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861.61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861.61万元,占比100%,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91.46万元。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估计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3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茂莱光学标准品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

  ● 投资金额:1,5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 由于深圳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 投资标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深耕精密光学行业二十余载,拥有技术积累和资源优势,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的能力,但在大众市场知名度有待提高,品牌传播渠道相对单一。为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茂莱光学标准品公司”(MLVision)。深圳子公司成立后将以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依托茂莱光学的技术积累和资源优势,打造全球领先的光学标准品品牌;通过高效运营和优质服务,为客户提供高精度、高质量的光学标准品解决方案,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

  (二)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深圳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范一

  4.注册资本:5,280万元

  5.成立日期:1999年8月24日

  6.住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7.办公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8.主营业务: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59.47%。范一、范浩为实际控制人。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茂莱光学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设立的深圳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暂定,具体名称以及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1. 公司名称:茂莱光学标准品公司(MLVision)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 法定代表人:范一

  6. 股权结构:茂莱光学持有100%股权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出口(医用光学检测设备、生物医学光学仪器等);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其他需经审批的专项业务(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后开展)。一般项目:光学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包括高精度光学元件、光学模组及系统、光学检测设备等)、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光机电系统集成服务、光学检测与校准技术服务、技术合作与标准化服务、供应链与贸易服务、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数字化与智能化业务、绿色制造与可持续发展以及行业生态合作。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旨在依托茂莱光学在光学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资源优势,以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打造全球领先的光学标准品品牌。深圳子公司将提供高精度、高质量的光学标准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提升茂莱光学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拟投资设立的深圳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深圳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全资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莱光学”)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0,896.22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134.1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在原募投项目的基础上,新增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新增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将“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式。

  注2: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超出部分是该项目银行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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