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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Jonathan Chen、霍庆福、孟莎莎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 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9,272.01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购买原材料及产品对应的采购总额指生产及研发原材料采购、辅料及固定资产采购;接受劳务对应的采购总额为临床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动物检测费用等;销售商品对应销售及代理销售等。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购买原材料及产品对应的采购总额指生产及研发原材料采购、辅料及固定资产采购;接受劳务对应的采购总额为临床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动物检测费用等;销售商品对应销售及代理销售等。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蒋磊,注册资本35,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转让自研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医疗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脉通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脉通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脉通医疗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阙亦云,注册资本15,598.765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303号5号楼第2层。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零配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303号6号楼第2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安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安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徐海英,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层1G06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MicroPort Medical B.V.

  MicroPort Medical B.V.于2004年12月1日在荷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000欧元,主营业务系作为相关医疗器械制造商的欧盟代表,履行CE认证或上市产品后续维护等业务。

  5、苏州诺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诺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徐益民,注册资本24,4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南巷路766号,主营业务系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销售;研究、开发环氧乙烷灭菌技术,运用该技术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实验室检测服务。

  6、上海微创旋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旋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岳斌,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5层1516室(名义楼层15层,实际楼层13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09日,法定代表人常兆华,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张江大厦21层B08室,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提供流程管理、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为投资者和关联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8、朱雀飞燕(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朱雀飞燕(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莉萍,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011-1012室,该公司致力于开拓中国广大县级医院为代表的基层医疗机构,以期让更多的患者在基层医院就医时,能够享受到质量优异、价格合理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

  9、MICROPORT COLOMBIA SAS

  MICROPORT COLOMBIA SAS成立2021年3月16日,注册资本COL$2,150,000,000,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口、存储与销售。

  10、MicroPort Scientific Vascular Brasil Ltda.

  MicroPort Scientific Vascular Brasil Ltda.于2017年11月30日在巴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616,518雷亚尔,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业务。

  11、MICROPORT ASTON PROPERTIES LLC

  MICROPORT ASTON PROPERTIES LLC于2022年1月12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23万美元,主营业务为不动产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

  12、创脉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创脉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兆敏,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703-708室(实际楼层7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诺诚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诺诚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9月06日,法定代表人赵曦,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18号2幢一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苏州诺诚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诺诚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27日,法定代表人朱由勇,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南巷路766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MicroPort International Corp. Limited

  MicroPort International Corp. Limited,成立于2012年,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17、上海微创微联微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微联微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14日,法定代表人董云霄,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9层907室,主营业务为健康信息咨询(除诊疗、治疗、心理咨询);医疗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除外)、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18、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何超,注册资本97,149.3831万元 ,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B区101室。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9、上海微创医疗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医疗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1月08日,法定代表人常兆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61号、祖冲之路2585号2幢一层、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苏州微创骨科学(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微创骨科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俞天白,注册资本为37573.5736万美元,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1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5925232696,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骨科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骨科医疗产品及所需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骨科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注:因微创医疗为香港上市公司,其2024年报未披露,因此目前其下属公司的财务信息不便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商品和固定资产,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具体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型号、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供应商快速响应能力和采购效率的基础上,为多样化采购渠道、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同时向包括上述关联方在内的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心脉医疗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9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核准,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800万股。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1,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02,481,132.0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099,100.00元,超募资金人民币78,559,767.93元,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华菁证券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6日起更名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于2019年7月17日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同意,本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不超过11,375,934股。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实际向17个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10,748,106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9,228,682.98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27,828,555.2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452,958.15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6,678,599.11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2019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含前期本公司已向上海蓝脉提供的人民币500万元借款)。

  2020年12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增加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作为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脉进行增资。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中金公司负责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兴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君安与华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2023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蓝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于2024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

  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脉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鸿脉。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蓝脉医疗、鸿脉医疗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01.76万元及10,000万元的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动拨期间为项目实施期间,资金使用费将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向蓝脉医疗、鸿脉医疗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蓝脉医疗及鸿脉医疗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I”)。

  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II”)。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I》、《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III》履行正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4年,本公司将子公司上海蓝脉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海蓝脉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开立账号为15875905800029的专户,并作为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注2:2024年,本公司将子公司上海鸿脉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鸿脉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账号为648353063的专户,并作为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4,492.9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237.24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24,730.22万元。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4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4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第00000274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4,700.00万元之外,本公司其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该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6月4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020-018)。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6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20)。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2024年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85)。2025年1月2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利用该次发行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827.38万元(包含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747.62万元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1,079.76万元,最终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3-005)。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本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本公司基本结算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22日销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度本公司该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情形。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9月。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34B-01地块,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建集生产、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总部大楼,用于主动脉、外周血管介入以及术中支架产品的生产。公司针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做出扩大产品生产规模的规划,在扩充现有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术中支架系统等优势产品产能的同时,拟生产多种全新的外周血管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是优化产品结构的必要手段;且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完善公司生产与研发的布局,还能够依据上海国际医学园区的地域优势,优化公司产业链,大幅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该项目建筑体量大,地下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难度大,安全管理难度高,且该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做了设计方案调整,在物探探测过程中发现市政管道冲突存在安全隐患而调整施工方案等,最终影响主体工程的证件办理进度以及整体施工进度。根据2022年10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SHTO-(01)-2022)》,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延期至2027年9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心脉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心脉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心脉医疗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1。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748,10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2。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金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6,827.3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本公司基本结算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仍保留,并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22日销户。

  注2: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超额投入资金来源系账户利息收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尚未产生收益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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