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以下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748,10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2023年12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为本次延期项目,其余项目均按期进展。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34B-01地块,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建集生产、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总部大楼,用于主动脉、外周血管介入以及术中支架产品的生产。公司针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做出扩大产品生产规模的规划,在扩充现有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术中支架系统等优势产品产能的同时,拟生产多种全新的外周血管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是优化产品结构的必要手段;且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完善公司生产与研发的布局,还能够依据上海国际医学园区的地域优势,优化公司产业链,大幅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该项目建筑体量大,地下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难度大,安全管理难度高,且该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做了设计方案调整,在物探探测过程中发现市政管道冲突存在安全隐患而调整施工方案等,最终影响主体工程的证件办理进度以及整体施工进度。根据2022年10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SHTO-(01)-2022)》,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延期至2027年9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346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340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考核2024年公司监事的工作情况,制定监事2024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占无关联关系监事人数的100%;本议案涉及监事蔡林林薪酬,蔡林林女士在公司内部有职务,因此在公司领取薪酬,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339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做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昕女士,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昕女士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昕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栋先生,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晓栋先生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晓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复核质量控制人刘桢女士,199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桢女士1996年开始在立信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桢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0万元,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不含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100,205.69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6,228,947.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23,262,117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952,089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10,028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458,50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5,840,393.78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66,068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9,987,653.4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5,828,047.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5,840,393.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96%。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公司2024年已实施的中期分红203,381,883.98元;
注2:回购注销总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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