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下午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二、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 组织实施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为4,090.34万元。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同时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控人员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近三年签署朗迪集团、杭齿前进、天龙股份、富佳股份、浙江黎明、甬矽电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福莱蒽特、金鹰股份、正强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合计7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或
“子公司”),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2024年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2025年在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4年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二号楼4037室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7、股权结构:平湖中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其他
平湖中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化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布局。被担保对象平湖中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平湖中润产业化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80.00万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并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0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及周红锵女士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得到了持续有效运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2024年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等,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平华、张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4年已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方式等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实施“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此外,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二) 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实行监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此外,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四) 其他说明
1、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基于审慎原则,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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