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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长飞秘鲁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泰国)有限公司、长飞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及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2.07亿美元、850万元人民币、1.6亿南非兰特及500万欧元,总计折合人民币约15.96亿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2.07亿美元、850万元人民币、1.6亿南非兰特及500万欧元,总计折合人民币约15.96亿元11按2025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折算,下同。2025年3月27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7.1763人民币,1欧元对7.7485人民币,1人民币对0.3561南非南特。的担保额度。

  本次对外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通过,并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一名董事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和具体实施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RM01, BLK02,26/F, Lippo Centre, No.89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80,000港币及52,000,000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光纤、光缆与相关原材料进出口贸易

  成立时间:2013年7月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219,179.64万元,总负债144,059.38万元,净资产75,120.26万元,流动负债144,029.76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29.6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9,991.39万元,净利润-4,258.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2、 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urya Cipta City of Industry Jl. Surya Madya X Kav.1-65 E4, Karawang, WestJava, Indonesia

  注册资本: 443,780,000,000.00印尼卢比

  经营范围:从事光纤光缆行业的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7年4月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29.65%股份,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70.35%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9,496.27万元,总负债17,825.20万元,净资产21,671.07万元,流动负债17,825.2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39.40万元,净利润-31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3、 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322 15th Road, Randjespark, Midrand, Gaueng, 1685

  注册资本:173,346,502南非兰特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成立时间:2016年1月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飞光纤非洲控股有限公司51%股份,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光纤非洲控股有限公司23.9%股份,Mustek Limited持有长飞光纤非洲控股有限公司25.1%股份;长飞光纤非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总资产17,861.92万元,总负债8,006.45万元,净资产9,855.47万元,流动负债8,006.4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690.99万元,净利润67.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4、 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53 SUNRISE AVENUE #01-05 SUNRISE GARDENS SINGAPORE (806746)

  注册资本:18,455,000欧元及19,028,000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性进出口批发贸易(贸易用途的电信设备进出口 )和其他未归类的电信相关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8年2月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资产51,328.55万元,总负债23,080.71万元,净资产28,247.84万元,流动负债23,080.71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11.99万元,净利润-176.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5、 长飞秘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Av. Enrique Canaval Moreyra N0 480, Oficina 1501, Lima 27

  注册资本:108,693,728秘鲁索尔

  经营范围:提供公共电信服务,尤其是向公共机构、私营实体以及个人提供互联网接入和内联网服务;规划、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维护和/或修整电信网络和/或电信系统以及提供一般电信服务所需的其他货物,尤其是向公共机构、私人实体以及个人提供互联网接入和内联网服务所需的货物;包括所有与上述相关的、协助实现公司目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成立时间:2019年1月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秘鲁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秘鲁有限公司总资产116,263.34万元,总负债92,761.15万元,净资产23,502.19万元,流动负债92,649.23万元,非流动负债为111.9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488.62万元,净利润164.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6、 长飞国际(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No. 555, 12th Floor, Rasa Tower 2, Phahon Yothin Road, Chatuchak Sub-district, Chatuchak District, Bangkok,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5,000,000股,每股面值10泰铢

  经营范围:进出口光纤光缆及通讯产品、工程设计、通讯设施建设、进出口光纤光缆所需的绝缘材料,铝带,钢带及其他保护电路和光缆的产品。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国际(泰国)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国际(泰国)有限公司总资产2,042.13万元,总负债1,904.09万元,净资产138.04万元,流动负债1,904.09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003.79万元,净利润-432.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7、 长飞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JAKARTA BARAT, Indonesia

  注册资本: 11,200,000,000.00印尼卢比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及其配套产品的销售及系统集成业务等相关业务

  成立时间:2018年5月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总资产26,109.52万元,总负债22,298.50万元,净资产3,811.02万元,流动负债22,298.50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3,315.17万元,净利润977.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8、 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MEXICO

  注册资本:固定资本50,000墨西哥比索及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8日

  股权结构: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24.5%股份; 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75.5%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总资产8,966.95万元,总负债7,547.33万元,净资产1,419.62万元,流动负债7,547.33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53.38万元,净利润-1,429.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9、 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Warsaw, at ul. Konstruktorska 12A, Poland

  注册资本:1,300,000兹罗提

  经营范围:购买、销售、分销、进口、出口光缆和与光通信有关的任何材料、配件;工程及技术咨询

  成立时间:2023年6月20日

  股权结构: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总资产1,752.79万元,总负债1,664.48万元,净资产 88.31万元,流动负债1,664.48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09.70万元,净利润- 66.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10、 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Quill 6,12 Floor, Menara CCB, 6, Lebuh Ampang, City Centre, 5010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注册资本:500万令吉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及工程贸易的进出口

  成立时间:2023年2月22日

  股权结构:长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资产2,817.93万元,总负债1,999.94万元,净资产817.99万元,流动负债1,999.94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81.12万元,净利润 4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折算为人民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具体协议,具体担保金额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实际确定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由本公司控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亦不存在包括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可能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基于相关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为了解,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一名董事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及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为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开展,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计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折合约人民币6.2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0%。公司未向子公司以外机构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注册文件复印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1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加入资产池业务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综合管理服务。

  2、 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 涉及资产类型

  资产池业务仅涉及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4、 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5、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6、 实施额度

  本集团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7、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集团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信用证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资产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资产池业务,本集团可以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本集团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有价票证,有利于本集团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同时,通过对闲置金融资产的质押,核定的资产池额度可供本集团内公司共享使用,解决本集团内部分下属子公司授信不足或难以取得授信的困难。

  三、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本集团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其中,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将可能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本集团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本集团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本集团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降低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 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由于本集团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开展资产池业务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议案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上述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本集团内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的额度调配及签署相关协议等。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53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监高持有有限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回购A股股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3月28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庄丹先生因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回避表决。

  根据《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7.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781,1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7.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5,562,31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7.5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6,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7.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81,158股至5,562,31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7%至0.7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人民币31,726,719,9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628,982,141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32,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01%、2.7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问询及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有限合伙份额的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出售其所持公司A股股票1,130,200股,及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出售其所持公司A股股票701,100股。上述减持系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既定减持规划出售持有的股份,以向平台内员工分配收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完成后3年内,若公司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1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及期权等相关组合产品。

  ●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期限内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 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2024年度海外业务收入已达约人民币41.2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3.8%,且涉及的国家和区域,以及相应货币套期保值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控制公司外汇系统性风险、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海外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苏州)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从事电力线缆生产相关业务,而铜与铅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有效降低该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提升相关业务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套期保值业务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 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 交易方式及类型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品种具体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及期权等相关组合产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铜与铅商品,品种具体包括期货及期权等相关组合产品。套期保值期限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4、 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交易业务风险

  1、 市场风险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合约汇率、利率与相应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及铜与铅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合约价格与该等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差异,将引起合约价值变动。该等变动与合约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开展,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开展,但仍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履约风险

  若期货及衍生品合约交易对手方无法完成交易,则存在履约风险。

  4、 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约条款不明确,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外汇交易办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针对新兴市场货币外汇风险制定《小币种外汇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强化风险管理。

  3、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方为具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并将审慎核查与该等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四、 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控制公司外汇及原材料系统性风险、降低外汇及大宗商品原材料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开展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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