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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担保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5-013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 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拟对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1,285.5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2.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 本次部分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银行综合授信等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1,285.5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242.7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企业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的担保额度可在上述242.7亿元人民币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67.32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企业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的担保额度可在上述67.32亿元人民币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公司所属一级子公司、上市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143.36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可在其担保总额度内遵循有关规定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其中对合并范围内PPP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对担保增信的相关要求。

  4、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折合人民币832.16亿元人民币,其中全资子公司275亿元人民币,非全资子公司557.16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实际签约主体在公司内部的股权级次,部分母公司担保可能会由一级子公司签署。

  5、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上述担保计划中全资子公司之间或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该类担保总额度内可以遵循有关规定相互调剂。

  7、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对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为453.38亿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82.03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171.35亿元人民币。

  8、由于上述担保计划总额度达到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因此,须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该等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该等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2.45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8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0.7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6%。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5-014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该等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赔偿责任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欢,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欢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欢于2023年12月14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拟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5-010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迅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本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本公司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本公司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以股本或股本关联工具(包括任何可转换或交换成A股及/或H股的债券、期权或其他衍生产品)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2.1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27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65%。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该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并请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进一步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7.4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人民币1,200亿元的融资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批准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所属一级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银行综合授信等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人民币1,285.54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上述担保计划中全资子公司之间或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该类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该等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安排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择机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资产支持债券、科创债、境外人民币债券、美元债券、A股可转换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或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新品种等(以下简称“债券”),发行的各类债券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亿元。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和/或符合债券发行相关规定的用途。本次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并在获得股东会授权后将上述授权进一步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证券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一定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转让资产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并不得突破当年公司融资计划总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授权额度内与授权期限内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的薪酬事项,相关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同意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9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7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意见;

  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意见;

  5、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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