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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截至2025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95,99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339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中,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9,348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9,348万元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三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5,991万元已于2025年3月26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1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为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4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765,632万元。截至 2025年2月28日,A 股 IPO 募集资金余额为95,99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于公司使用不超过95,999万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6.6亿元融资担保和业务经营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按揭担保,本担保计划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本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7家,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3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稳健开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按揭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606.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6%。具体包括:

  1.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94.9亿元担保;

  2.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贷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以及业务经营担保,担保期限以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或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瑞木镍钴管理(中冶)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

  (二)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额度

  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按揭担保。此类担保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提供,公司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三)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对于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7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3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有关被担保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91.6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78.3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1%;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9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注: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采用元版数据计算。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7.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4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同时考虑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在进行评估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71.96亿元;对建造合同项目工程承包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33亿元。

  2. 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持有的部分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人民币17.25亿元。

  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对年末长期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81亿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将导致中国中冶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97.35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人民币97.35亿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2026年度额度预计及签署协议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本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并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的议案》,审批通过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之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同意预计相关额度上限并签署相关协议。鉴于上述交易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现就本公司设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以及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同意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在按相关规定将议案提交香港联交所事前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会议同意聘用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为本次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嘉林资本有限公司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及签约的具体事宜。

  会议认为,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及设定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且已经过相关部门充分的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额度及执行情况

  2023-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注2:包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注3: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结算、网上银行、投资、信用证、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保函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三)设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并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由于公司与中国五矿2024年5月签署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国五矿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部分。协议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生效后,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纳入本协议规管。依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统计预估情况,预计2026年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2026年上限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预估方案,同意本公司与中国五矿续签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同意在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中达到股东大会审批限额的“物资采购类-收入”、“物资采购类-支出”、“工程建设类-收入”上限额度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公司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五矿2023年末总资产1,132,870.68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71,531.73百万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934,598.51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2.72百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五矿直接持有本公司44.258%股权,并通过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918%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五矿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

  (一)物资采购类

  本公司将作为采购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采购钢材,作为供应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铜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并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供应工程总承包及生产运营所需的装备。上述物资供应方亦将就有关物资供应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货代、船代、陆上运输服务等)。

  中国五矿是一家以金属与矿产业务为核心,以贸易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科工贸一体、上下游延伸的综合性企业集团。钢材贸易是中国五矿集团传统业务,不仅在国内市场具有购销优势,而且具有强大的国际性贸易渠道,能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钢材等相关材料供应。同时中国五矿集团能为本公司下属资源类公司生产的金属资源产品提供稳定优质的销售渠道。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及本公司具有不同的装备制造能力,在装备互供方面能够优势互补,满足特定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需要。

  钢材与装备的供货商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采购价款(一般包括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货款及质保金等)的具体支付安排。

  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的价格将由双方在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及上海有色网(www.smm.cn)公布的相关大宗原材料的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双方将在具体采购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安排以及物流运输与产品检测的相关标准。

  (二)工程建设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包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设相关服务。另外,因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在某些地区具有区域优势,并在有色矿山及冶炼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专业的施工资质及独特的技术优势,本公司将于该等地区、该等领域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建设任务分包给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是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本公司投标中国五矿集团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利于本公司开拓市场份额,扩大营业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本公司知名度,有助于本公司的品牌建设。中国五矿集团在部分区域市场具有区位优势,本公司在中国五矿集团的优势区域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中国五矿集团,有利于本公司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中国招投标相关法规,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招投标结果和价格均会在政府工程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工程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或月完成进度比例支付)。

  (三)生产维保类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及生产运行的维护服务。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生产维保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中国五矿拥有制造矿山机械及配套辅助设施等的公司,可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且适配度高的设备及维保服务等。

  生产维保服务的价格主要根据维保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公开招标,并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若中标,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市场约定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方式进行支付。

  (四)技术与管理服务类

  本公司将与中国五矿集团开展多项技术与管理服务,包括能源审计、环保核查;矿山矿石储量勘探,尾矿库项目的变形观测,岩土工程勘察,尾矿库的排渗、加高及地基处理,矿山矿区的地形测量;信息化咨询和软件开发服务;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所需的体检、保险服务;非基于采购行为的物流运输服务;科研相关服务;托管服务等。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科研相关服务,包括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孵化、科技评价等科技服务,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科研成果等。中国五矿集团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就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本公司受托管理中国五矿集团所属企业的经营权,对托管企业的业务、人事等整体经营事项进行管理,但不对托管企业进行并表。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技术和管理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中国五矿集团拥有金融业务全牌照,信托租赁等业务具有显著优势,能为本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财务顾问服务。

  技术与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主要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或按照服务完成进度情况支付),科研相关服务、托管服务的价格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确定,并根据具体条款进行支付。

  (五)物业承租类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租赁房产及土地。本公司目前预计,新框架协议下的公司租赁物业需求主要为中冶大厦(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的某些单位,以作本公司办公用途。

  物业租赁安排可使本公司以较为稳定的租赁价格获得长期租约,并维持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和避免了直接拥有物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整合本公司的不动产资源,避免闲置和浪费,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配置和价值最大化。

  租金由双方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物业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租金一般按照季度或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信贷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方式为本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五矿集团,而中国五矿集团将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本公司提供融资。保理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保理期间一般不得超过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

  2、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直接租赁是指由中国五矿集团直接购买本公司所需新设备并租赁给本公司使用,而售后回租是指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购买设备并回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相关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租赁期间一般不得超过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3、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4、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向本公司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信贷服务,而本公司无须就该等信贷服务提供担保或抵押其资产。

  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已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布局,可以为本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其中:信贷服务可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有效加强本公司现金流;保理服务可优化融资结构,且不占用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有效减少本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可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使本公司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援,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同时不影响本公司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债券承销服务可满足本公司长期限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

  保理服务的利息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租金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就保理服务而言)及租金(就融资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按照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债券承销服务的承销费和管理费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和管理费,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信贷服务的利息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及“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似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4年财务决算的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案。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对该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4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且已经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9.86亿元H股IPO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1年。

  2.公司本次拟将人民币19.86亿元的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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