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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下属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2025年度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资产池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资产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

  2、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6,170.67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一)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担保

  根据该议案,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需求,结合2024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具体如下:

  

  

  注1:「供货业务履约担保」的被担保方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共11家;子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共14家,分别为: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魏牌”)、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川”)、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系统”)、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徐水底盘”)、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荆门”)、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庆”)、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泰州”)、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日照”)、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大冶”)、精诚工科汽车系统(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平湖”)、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张家港”)、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冲焊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徐水冲焊”)、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北”)、如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果科技”)。

  上述担保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预计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以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二)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担保

  

  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2025年度资产池业务额度预计为240亿元人民币,为提高资产池使用效率,公司在资产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资产质押担保。公司资产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三)授权签署情况

  1、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担保: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担保期限内处理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2、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四)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资料

  (一)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

  

  (9)供应商业务履约担保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被担保方: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担保实际情况及对2025年业务的测算,预计2025年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主要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此次担保预计不涉及违规,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度担保计划未使用额度同时失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76,170.6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49.0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等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76,170.67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2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6,17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注2:涉及外币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3月2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下:

  1、1欧元= 7.8209元人民币;

  2、1美元= 7.176元人民币;

  3、100元人民币= 467.05泰铢。

  八、备查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资产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票据、存单、信用证等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授权额度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票据形式的收付款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各公司票据收付款业务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资产作质押,由下属子公司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待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 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资产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出现质押担保资产额度不足情况,合作银行会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托收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 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资产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三、审议程序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报备文件

  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代码: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

  至202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4月15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 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92,204,172.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272,339,677.5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公司于2023 年6 月19 日在香港联交所增设H股人民币柜台并生效。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为8,556,164,379股,包括A 股6,237,388,379股,H股2,318,776,000 股。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双双超过3,10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从全年汽车产销变化情况来看,一季度汽车工业经济运行面临库存高、消费弱的局面,不过由于同期受政策切换影响基数偏低,汽车产销仍呈现较快增长,行业经济运行总体起步平稳,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汽车产销整体表现疲弱,供给端和终端均呈现较大的压力,整体增速较一季度有所放缓;三季度,随着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码,叠加地方置换更新政策,终端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供给端适度放缓了节奏,库存情况逐渐改善,后期批发端市场也逐渐向好;进入四季度,伴随政策累积效应不断显现,各地及企业促销活动持续发力,加之车企和经销商年底收尾冲刺,市场延续向好态势,车市热度继续,销量节节攀升。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表现

  2024年,乘用车产销累计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乘用车产销量再创新高。从月度产销变化情况来看,乘用车基于消费属性,占据市场绝对主导,其全年变化趋势与汽车市场总体基本一致。开年由于同期基数偏低,呈现较快增长。节后伴随新一轮价格波动及高库存影响,市场承受了较大压力。下半年以来,尤其是7月以旧换新政策加码后,加之多地车展与促销活动火热开展,各大车企新产品密集上市,乘用车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市场表现逐渐好转、持续走强。

  (3)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

  2024年,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月度产销屡创新高,全年产销也再次刷新纪录,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累计完成775.8万辆和77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5.7%和15.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累计完成512.5万辆和514.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8.1%和83.3%。

  (4)皮卡产销小幅增长,企业集中度高

  2024年,皮卡车产销累计完成52.5万辆和5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0.7%和5.3%。分燃料类型看,汽油车产销实现小幅增长,柴油车产销呈不同程度下降。具体来看,汽油车产销累计完成15.1万辆和15.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和7.7%;柴油车产销累计完成34.5万辆和36.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1%和0.2%。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出口量再创新高

  2024年,汽车累计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占汽车销售总量的比重为18.6%,较上一年度提升2.3个百分点。从全年汽车出口形势来看,汽车出口延续快速增长态势,除2月春节月外,其余各月出口量均保持在40万辆以上。

  分车型看,乘用车累计出口495.5万辆,同比增长19.7%;商用车累计出口90.4万辆,同比增长17.5%。

  分燃料类型看,传统燃油汽车累计出口457.4万辆,同比增长23.5%;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本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笃行全球化,拥抱新能源,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注重创新与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品类创新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

  在研发领域,长城汽车以全球化的研发、验证体系,打造高质量产品。目前在中国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大连、深圳等9个城市建立了研发组织。全球范围内,在德国、印度、日本、巴西等7个国家、13个区域设立了研发分支机构,重点建立本地化研发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开发及验证,以支撑当地产品开发及上市,并深度聚焦智能及动力技术;在智能化领域,基于森林生态体系,在算法、数据和算力方面跻身行业前沿。端到端智驾大模型SEE、新一代AI数据智能体系和九州超算中心,已形成了“一步快,步步快”的先发优势。

  本公司通过长期开展垂直体系建设,自研自产动力总成和底盘等核心系统、开发设计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等软硬件、自建未来能源产业链,实现行业前瞻性的全面布局。同时,坚持以融合开放态度,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贯通,积极参与生态合作,在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生产、车联网等方面与500多家生态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从而保证了供应链的稳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在全球化领域,长城汽车根植“生态出海”战略,不断加速全球化进程。依托全场景、全品类、全动力,加快向海外投放魏牌、坦克等高价值车型,完成了全球化差异化产品布局。同时,持续强化GWM科技、越野心智,打造“ONE GWM”全球品牌心智。提升了长城汽车在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为中国汽车品牌的国际化发展树立了新的标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坚守品质,打造极致产品体验,实现海外销售增长、国内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带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2021.95亿元,同比增长16.73%;实现营业?润人民币139.21亿元,同比增长9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润人民币126.92亿元,同比增长80.7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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