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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战略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战略投资。

  一、引入财政部战略投资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度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做好“五篇大文章”,本行拟引入财政部参与本次发行,实现财政部对本行的战略投资,进一步增强风险抵补能力,有序满足TLAC达标等监管要求,保持关键指标均衡协调,提高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引入财政部战略投资的合理性

  财政部战略投资本行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有利于增强财政政策传导效能,通过资本纽带强化国家战略执行,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践行国有资本服务国计民生的责任。财政部投资本行,将有助于本行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经营管理韧性,对未来本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财政部本次战略投资将进一步夯实本行资本根基,在面临经济波动、金融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具备更充足的资本吸收损失能力,有利于保护本行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行作为国有大行,将以此为契机,立足主责主业,提升“三个能力”,持续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积极优化资产配置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本行将继续坚持稳健、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加强资本集约化挖潜,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持续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有力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

  四、财政部基本情况

  财政部是国家行政机关,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的议案》等议案。

  本行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引入战略投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3月30日,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的议案》等议案。

  本行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引入战略投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事宜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认购人(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行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5年3月30日

  二、认购价格

  (一)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乙方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9.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乙方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乙方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乙方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二)若乙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为乙方向甲方发送的缴款通知中载明的缴款日,下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三)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三、认购金额、认购数量

  甲方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50亿元。

  甲方拟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乙方资本公积。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乙方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甲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依据按照协议相关约定确定的调整后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乙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甲方的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及股份交付

  (一)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收到乙方及乙方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书确定的缴款日前以现金方式将认购价款足额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由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乙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足额支付的认购款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程序,完成认购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将甲方认购的股票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甲方名下以实现股份交付。

  (三)乙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完成相关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审批、备案、登记手续。

  六、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甲方承诺并同意,甲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甲方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所认购股份因乙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协议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除本协议保密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一)甲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项;

  (二)本协议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

  (三)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本次发行及本次发行涉及的其他应由其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五)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

  八、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之义务,或在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二)本协议成立后,如监管要求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且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

  九、协议的修改、变更、终止

  (一)本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终止本次发行;

  2.有权的审核机构通知乙方本次发行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4.因第七条生效条件之任一未成就,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修改的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五)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可以书面方式解除。

  (六)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15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本行2025年3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

  本行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交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30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本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本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4.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9.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 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数做舍去处理。按照发行价格为9.27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数为11,326,860,841股,不超过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30%。

  若本行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本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6. 限售期安排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财政部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监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8.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本行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9.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下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发行方案为准。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尚需经金监总局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本行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引入财政部战略投资,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引入战略投资有利于保护本行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意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另行确定的其他人士,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本行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事项。

  2. 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金监总局、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申请、相关报告或材料,办理审批、注册、登记、备案、核准、同意、上市等手续,并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 批准、签署、修改、执行、中止任何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等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4.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金监总局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和章程备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5. 设立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6. 在遵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7. 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新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对此提出修改要求的情形下,进一步分析和论证本次发行对本行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决定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代表本行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上述授权自本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进一步转授权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另行确定的其他人士行使。上述转授权自本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授权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二、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 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在北京召开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30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林鸿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引入战略投资有利于保护本行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本行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鉴于前述情况,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本行特此承诺如下:

  针对本次发行,本行不存在通过向发行对象财政部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6:30-17: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本行将于投资者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说明会类型

  投资者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和参会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6:30-17: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生柳荣首席财务官,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6:30-17: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参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本行将于投资者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

  电话:010-66215533

  电子邮箱:ir@ccb.com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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