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名,监事张晓因其他公务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1名,监事会主席吴文生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监事李兴无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主持会议)。会议由监事李兴无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分项表决,每位监事在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
(1)吴文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吴文生回避表决。
(2)李兴无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李兴无回避表决。
(3)张晓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张晓回避表决。
(4)李佩桓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李佩桓回避表决。
(5)姜良宝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姜良宝回避表决。
(6)安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 备查文件
(一)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8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仝电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仝电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仝电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457705
传真:010-62497510
电子邮箱:info@baimte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5号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仝电涛先生简历
仝电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兼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6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它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63.39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2,411.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67,152.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1,551.73万元,期末持有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370,000.00万元,利息收入4,182.47万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17.0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36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9,776.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59,787.26万元,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480.30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9,297.8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3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03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支付的发行费用217.01万元。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和置换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航材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航材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 《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3569号)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3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名,董事刘颖因其他公务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2名,董事唐斌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董事刘晓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汤智慧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董事长杨晖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杨晖主持,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黄进先生、叶忠明先生、于浩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分项表决,每位董事在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
(1)杨晖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晖回避表决
(2)骞西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骞西昌回避表决
(3)唐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斌回避表决
(4)刘晓光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晓光回避表决
(5)汤智慧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汤智慧回避表决
(6)刘颖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颖回避表决
(7)黄进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进回避表决
(8)叶忠明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忠明回避表决
(9)于浩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浩回避表决
(10)郑成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三、 备查文件
(一)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二)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委员唐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执行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2、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了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交易额度,其中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存款额度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协议有效期截止2026年6月30日。2025年,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预计余额以协议约定的交易最高限额进行预计并执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1、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03358H,为中国航发集团举办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杨晖,成立日期为1956年5月26日,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为36,919万元。
2、关联关系: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中国航发集团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中国航发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中国航发航材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汤智慧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属于其他关联方。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主要内容: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厂房及设备、提供其他服务等;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厂房及设备、接受其他服务等。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5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81,044,329.3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936,013.85元后,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523,108,315.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55,347,259.7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持续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9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5.98%,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39%。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16,90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81,00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33%。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股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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