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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的总体考虑,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43,837,528.09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2,465,734.8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7,368,425.99 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736,842.6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4,128,139.16元,资本公积金为695,989,385.1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933,003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00,000股后的股份数110,73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1,073,300.3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2,270.5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8,770.5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500万元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7,494.5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2,494.5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下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1208017319200156050账号已于2024年5月29日注销

  [注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滨支行19660501040011486账号已于2024年4月15日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7,705,485.45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22,705,485.45元少 35,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5,000,000.00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4,945,939.47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74,945,939.47元少5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0.00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2024年5月29日实际转出金额为13,719,662.85元(含利息29,576.2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部分内容:(1)变更实施方式,即增加该项目的基建费用5,000万元,减少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5,000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2)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施。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昌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情况。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427.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13日,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6,987.95万元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203.11万元,为理财收入和账户孳息收入投入

  [注3]“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5.16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天健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6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09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本次聘任2025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12.65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200万元。公司2024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28.95万元。

  3、预计公司与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业)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公司2024年度与金华欣业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6.04万元。

  4、预计公司与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质”)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万元。公司2024年度与金华欣质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00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兰溪伟迪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万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2015-07-14 至 2045-07-1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18-2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3.93万元;净资产422.96万元;营业收入2,430.12万元,净利润44.01万元。

  (二)金华起航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13日至长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666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7.79万元;净资产72.53万元;营业收入898.10万元,净利润16.05万元。

  (三)金华欣业

  公司名称: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CLYFDE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3年6月8日

  营业期限:2023年6月8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金茂大厦13J(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06万元;净资产709.12万元;营业收入118.18万元,净利润17.42万元。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华欣质

  公司名称: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DNQ040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2024年6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9.47万元;净资产34.01万元;营业收入38.30万元,净利润-40.99万元。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金华欣质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 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对公司审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陆灿先生;独立董事张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佘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陶珏女士;保荐代表人唐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宏昌科技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适用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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