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情况:为规避和防范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1、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和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7、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或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外汇衍生品,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定严格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会加强对相关原材料市场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集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将不断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消费电池为核心,加大对笔记本电脑电池、手机电池等消费电池领域的投入,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汽车低压电池和工业无人机电池业务,持续探索高倍率软包电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会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储能及汽车高压动力电池等业务的机会,与高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
产能利用率方面,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方针和分步实施的策略,根据市场开拓情况、在手订单、竞争格局、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综合研判,循序渐进地扩大产能。在动力及储能行业竞争加剧和公司业务聚焦的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避免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公司及时调整动力和储能电池项目的建设进度,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
降本增效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成本端持续改善,不断降本增效。
产品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丰富产品体系,提高产品性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提高产品性能、产量和销量,推动企业持续扩大经营规模。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7.83亿、11.50亿、14.58亿,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3%、10.05%、12.64%。
(一)加大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保证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对团队多层次人才进行定制化培训,促进公司团队不断创新和成长,综合提高公司人才和技术储备能力,使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公司研发人员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为3,632人。
202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大在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引进业界高质量技术人才,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创新研发理念。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司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产品创新,进一步激发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实现公司价值的全面提升。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2,205项,其中发明专利698项,实用新型专利1,483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等关键方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尤其是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深厚的技术实力。
(三)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公司基础研发团队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有效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持续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效能,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
(二)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公司以“绿色能源 驱动未来”为愿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控力度,调整能源使用结构,投入高能效比设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2025年,公司将继续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控合规机制
公司设有法务与风控中心,深度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决策的审核把关,牵头组织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合规体系有效性运行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对各事项展开审计工作。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一)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及薪酬依据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已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考核目标具体数值的设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并充分考虑了本激励计划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及调动员工积极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构成,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部门及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发。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公司与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合理运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公司股票价值。
(一)分红方案
公司持续稳定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条件下,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累计超6亿元。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二)稳定股价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市值管理制度》”)。公司将根据《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市值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开展投资者说明会
2025年,公司将开展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传递公司价值。
(二)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为投资者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充分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关切,接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呈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5:3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180
电话:0756-6321988
传真:0756-6321900
联系人:刘宗坤、何可可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了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一致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测算并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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