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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由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子议案6.1 与RST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田中利朗回避表决。

  子议案6.2 与中国有研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王慧回避表决。

  子议案6.3 与关联方山东有研艾斯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王慧回避表决。

  子议案6.4 与关联方山东尚泰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子议案6.5 与关联方IVT株式会社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10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695,166.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7,621,058股,扣除回购股份3,555,336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74,643,943.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05%。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5,931,966.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0,575,90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4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4,643,943.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0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32证券简称:有研硅公告编号:2025-011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研硅”)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永义、张果虎、薛玉檩、远藤智、矶贝和范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与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及其同一控制企业、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企业、山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INTER-VALVE TECHNOLOGY CO.等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相关交易主体的简称如下:

  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的简称为RST,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为中国有研,山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简称为山东有研艾斯,山东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简称为山东尚泰,INTER-VALVE TECHNOLOGY CO.的简称为IVT株式会社。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2:上方分项与小计/合计数之间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注3:2025年1-3月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为日本上市公司,是有研硅的控股股东,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5,701.73百万日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永义,总部位于东京都品川区大井一丁目47番1号,工厂位于宫城县大崎市三本木音无字山崎26-2。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子机器、电子材料、电子设备零件、通信设备零件材料的设计、加工、再利用,销售和进出口;半导体硅片制造、加工、进出口和销售,技术咨询等。按照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换日元的汇率100日元≈4.6233人民币换算折合,2024年度公司总资产842,119.43万元,净资产626,679.27万元,营业收入273,703.97万元,净利润43,675.69万元。公司董事长方永义担任其董事长。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0日,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赵晓晨,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其经营范围为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材料及合金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和精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及储能材料、电讯器材、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生产、研制、销售;信息网络工程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金属及制品分析测试;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广告发布。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山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闫志瑞,主要股东为德州汇达半导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有研、有研硅。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半导体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半导体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相关器件、零部件、仪器设备的研制、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山东有研艾斯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3,546.83万元,净资产211,918.87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566.61万元,净利润  -16,380.22万元。公司董事长方永义担任其董事长,公司董事薛玉檩担任其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慧担任其监事。

  山东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10日,注册资本2,197.802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志强,主要股东为:山东恒圣石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06%、两个自然人持股30.94%、有研硅持股9%;其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山东尚泰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865.61万元,净资产-879.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713.45万元,净利润-3,154.79万元。有研硅持有山东尚泰9%股权,并取得5席董事会席位中的1席,故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INTER-VALVE TECHNOLOGY CO.是北京艾唯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成立于1928年,注册资本10,000万日元,法定代表人小峰卫。主要生产加工制造不锈钢材、超级合金、钛材等特殊材质的阀件产品,广泛应用于石化、光伏新能源、半导体等行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技术服务、代收代付水电费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12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14.31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58.87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396.72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319.09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737.2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856.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5,856.92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相差55,000.00万元均为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已于2024年7月4日将19,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或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55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支付总金额为35,931,966.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用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111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已披露内容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有研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663,967,265.37 元。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总额663,967,265.37元,其中385,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流,35,935,687.5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股份回购。

  注3: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第一,受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进行了工艺优化,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预期计划存在差异。第二,本着控制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适当调整了投资节奏。“集成电路用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分两个阶段执行,目前第一阶段5万片/月的产能已经建设完毕,公司8寸硅片产能已达到18万片/月,且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同时,第二阶段建设已经启动。“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受厂房设计及招投标等客观因素影响,开工较预期延迟。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13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

  ●投资金额: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硅”或“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存在不利情况下利率低于定期存款的可能性。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150,000万元。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存在不利情况下利率低于定期存款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14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信息、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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