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琳,202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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