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覆盖了公司日常经营的各个重要环节。公司采取具体措施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5,062.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7,10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5,600.00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6,240.5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6,234.44万元(含银行理财余额),差异为6.13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113.7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438.8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7,1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890.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0.05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账户资金存放及理财产生利息收入。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月25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等。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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