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宗申动力”)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东莞锂智慧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以32,4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锂智慧”)6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2023年7月,公司将东莞锂智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7月1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的《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为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东莞锂智慧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指经过公司聘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500万元、5,500万元。

  (二)补偿安排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如利润承诺期间内,东莞锂智慧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数的利润数(如有)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补偿:

  (1)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80%(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宗申动力。

  (2)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80%,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65%(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两倍现金补偿给宗申动力。

  (3)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65%,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之前年度超过承诺数的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特别说明,上述东莞锂智慧“之前年度超出承诺数的利润数”是指之前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之前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时的差额部分。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如根据上述承诺应当作出业绩补偿的,则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就东莞锂智慧当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宗申动力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宗申动力支付完毕。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东莞锂智慧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7.83万元,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104.84%,超出承诺金额,东莞锂智慧当期无需进行补偿。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4.《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2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所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2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鉴于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状况以及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开展理财业务,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本次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事项情况概述

  1.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

  3.投资额度: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以滚动投资。

  4.投资范围: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可控的理财业务,包括银行理财、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6.授权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投资于二级市场,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在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3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产品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2025年度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值。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及进口付款预测,外汇锁定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金额: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业务的发展情况,2025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根据相关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五、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可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支持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单笔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不高于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单笔财务资助金额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十二个月。

  2.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其中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4%,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3.注册资本:80,300万元

  4.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6.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润滑油调配、分装(不含危禁品)。

  9.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左宗申先生持有89.85%股权、袁德秀女士持有10.15%股权。

  10.历史沿革:宗申产业集团始建于198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产、融、网三大领域:以动力、机车、大型农机、通用航空、无人机、新能源、智能装备为主的实体产业群;以小贷、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基金为主的金融服务链;以汽摩交易所、汽车后市场O2O、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11.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7,705.78万元,净利润-9,651.18万元,总资产698,335.06万元,净资产128,137.00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财务资助,单笔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不高于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单笔财务资助金额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十二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单笔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不高于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母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7.32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1.02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57.28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金额9.02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重庆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480,083.20元进行核销,核销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起诉判决胜诉并强制执行后,仍未取得的款项,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该应收款项在2019年已全额计提了减值,本次核销对2024年损益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了合理性说明。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对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均无影响。核销后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资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6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会计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质,以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诚信记录良好,符合审计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丘刚,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薛钦,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严燕鸿,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22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在全景网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针对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黄培国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源洪先生,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3.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7日下午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咨询方式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如对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人:林艺

  电话:023-66372632

  邮箱:linyi@zsengine.com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批准使用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的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和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上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附件《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预期收益为本报告期的预期收益(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0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

  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东街126号招商领玺家园1栋201-3T号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1亿元、2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因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且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所以,其他股东并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0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