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0版)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经查询,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五)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史新龙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成立日期:1990年8月14日
4、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强云路1号
5、主营业务:药品生产及销售
6、股东持股: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经查询,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六)浙江海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新宇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1号楼503室
5、主营业务:医疗器械销售
6、股东持股: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经查询,浙江海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七)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7日
4、住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526号中玖科技创业园第5层5001-1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医药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生物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6、股东持股: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经查询,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八)长春市坤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
4、住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东康小区1-3栋5楼521室
5、主营业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
6、股东持股: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经查询,长春市坤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十九)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沈大凯
2、注册资本:16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705
5、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信息咨询。
6、股东持股:
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9、 经查询,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公司和自然人)申请的借款或日常经营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银行借款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1、提供担保及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调剂的原因
上述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公司和自然人)申请借款;同时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供货方需要货款担保,为支持子公司发展,董事局同意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子公司申请授信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的发展,董事局同意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调剂。
2、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能及时归还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公司和自然人)申请的借款和归还供应商货款。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业绩的增长,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上述子公司中其他股东需提供同比例担保,如因其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的,需将股权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实施时,不得为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或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4、其他
因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公司和自然人)申请借款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最高使用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0.26亿元(其中为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23亿元,为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4亿元,为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3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19.1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至议案4业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确需现场参会人员,请携带好本人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王云雷、林健怡
邮编:518057
3、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6、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海王集团: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河南海王医疗: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河南海王医疗的小股东宋广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宋广民收购河南海王集团持有的河南海王医疗6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河南海王医疗的股权,河南海王医疗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为河南海王医疗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时,无法解除授信担保,鉴于公司约定了反担保措施并考虑到公司担保风险,公司提请权力机构审议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本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对河南海王医疗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二街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908号
4、法定代表人:朱静玉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医学器械研发、销售、租赁、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实验仪器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多媒体网络设备、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家电、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学试剂(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教学设备、教学模具、计算机、软件及耗材、消毒及灭菌用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仪器设备、电子产品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教学软件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生物及医药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营销策划;医疗管理、咨询及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医学检验服务;生物科技服务;医学监测服务;仓储及装卸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库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普通货运。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广民。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公司目前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及延续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担保延续原因及到期日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河南海王医疗的小股东宋广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河南海王医疗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河南海王医疗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宋广民以及河南海王医疗承诺,河南海王医疗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融资贷款归还给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庄支行,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包括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五、其他说明
1、提供担保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医疗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解除合作协议时,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且公司与上述公司约定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同意延续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公司对上述公司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被担保方提供的保障措施
河南海王医疗、宋广民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如因河南海王医疗未按协议约定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给公司及河南海王集团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河南海王医疗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因河南海王医疗未按时偿还贷款,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河南海王医疗除了向公司偿还全部代偿款本金外,还应向公司以代偿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化12%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宋广民承诺对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河南海王医疗向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清偿融资款(银行贷款)及对应利息、支付公司贷款代偿款(如有)、解除公司担保等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河南海王医疗承诺对宋广民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前述保证的保证期限均为3年,自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0.26亿元(其中为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23亿元,为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4亿元,为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3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19.1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河南海王医疗提供担保为担保延续构成的对外担保,被担保方提供了一定的反担保保障措施。本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发出,并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发出,并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未来一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下同)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为严格风险控制,并对信贷业务进行有序把握,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情况,严格控制贷款额度的使用。
1、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未来一年内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金额、申请授信期限如下:
(2)本公司之子公司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将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手续。
因申请授信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授权董事局主席在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本公司不超过30亿元,子公司不超过120亿元),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实际情况,将申请授信额度在各银行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 其他事项
因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授信或向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借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运营需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后一年内,决定第1款范围外不超过30亿元的授信或借款。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种类、金额、币种、期限、担保方式及融资用途等,并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决议等文件。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2026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河南海王集团: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福建医疗配送: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海王中新药业: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疆海王欣嘉:新疆海王欣嘉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河南海王医疗: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2025年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00.00万元(余额),相关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2026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拟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其业务拓展和良性运营,提升其经营质量,并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内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各子公司的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1、向新疆海王欣嘉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新疆海王欣嘉的小股东李爱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李爱明收购河南海王集团持有的新疆海王欣嘉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新疆海王欣嘉的股权,新疆海王欣嘉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新疆海王欣嘉作为河南海王集团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及河南海王集团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新疆海王欣嘉尚欠公司、河南海王集团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28.79 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新疆海王欣嘉应向公司、河南海王集团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28.79 万元人民币。
2、向河南海王医疗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河南海王医疗的小股东宋广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宋广民收购河南海王集团持有的河南海王医疗6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河南海王医疗的股权,河南海王医疗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河南海王医疗作为河南海王集团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河南海王医疗尚欠公司借款本金111.06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河南海王医疗应向公司归还的借款本金111.06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事项业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3、注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2号2#楼405、406、407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配送服务(不含快递)、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物流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对医疗业、美容业、居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贸易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健康管理;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福州创诚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福建富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上海覃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
8、关系说明:福建医疗配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福建医疗配送41.60%股权。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0年8月14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强云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史新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口服固体制剂;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自然人史新龙持有其49%股权。
8、关系说明:海王中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海王中新药业37.49%股权。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中新药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疆海王欣嘉医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海王欣嘉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
3、注册地点: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北中小微企业园区(民生工业基地)内
4、法定代表人:魏滨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销售;化妆品的批发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销售;医药物流配送(含冷链药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消毒用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教学仪器、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清洁设备、建材及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化、危险品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销售、医疗器械设备的安装与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边境小额贸易;计算机软件、硬件安装、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新疆海王欣嘉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新疆海王欣嘉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爱明。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新疆海王欣嘉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经查询,新疆海王欣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二街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908号
4、法定代表人:朱静玉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广民。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经查询,河南海王医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
2、财务资助最高余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00.00万元(余额)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的日常经营
5、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向新疆海王欣嘉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28.79 万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新疆海王欣嘉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河南海王集团、银河投资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新疆海王欣嘉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及保证人李三明、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前述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均为3年,自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名下所有土地及房产【新(2018)巩留县不动产权第0000885号】、【新(2018)巩留县不动产权第0000886号】抵押给公司、银河投资或河南海王集团;如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保证人李三明及其持股的公司(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名下存在其他土地、房产的,则针对该部分土地房产,也应当抵押给公司、银河投资或河南海王集团以保证本协议约定款项的清偿。
7、违约责任:若新疆海王欣嘉逾期偿还公司、河南海王集团、银河投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新疆海王欣嘉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对应的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三)向河南海王医疗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111.06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2、财务资助期限:河南海王医疗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公司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河南海王医疗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河南海王医疗小股东宋广民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3年,自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7、违约责任:若河南海王医疗逾期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河南海王医疗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河南海王集团与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及保证人李三明、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与河南海王医疗小股东宋广民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540.4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8.1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3,081.8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03%。
六、董事局意见
本次对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同时公司与相关保证人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上述公司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以及海王中新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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