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预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黄原胶项目建设。
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公司黄原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自有、自筹资金推进黄原胶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刘建雷、苏理、王鲁琦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
联系人: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1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9.67万元,回转3,764.7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06万元,转回或转销41.7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40.71万元。
● 公司本次核销债权投资8,290.40万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9.67万元,回转3,764.7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06万元,转回或转销41.7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40.71万元。
(二)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2017年1月20日,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签署《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1.2亿元认购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后未能如期收回,公司在2020年度对前述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与新时代信托签署《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公司累计收回3,709.60万元,剩余8,290.40万元确认无法收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履行完毕暨债权重组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4-04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未收回的债权投资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债权投资金额为8,290.4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9.67万元,回转3,764.7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06万元,转回或转销41.7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40.71万元。
(二)本次核销的债权投资已于2020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债券投资的事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的规定,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是经公司审慎评估测试后做出的,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事项。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5,445,146.1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0,244,101.8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涵盖从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储存运输到销售服务的整个食品产业链,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食品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之一,而且其现代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该行业为大量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特别是在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食品制造业还是国内外贸易的有力推动者,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对食品的需求从数量满足转向质量提升,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加工业的增长。当今社会,食品制造业的技术革命还与社会生活模式的变化相互促进,在满足现代人快节奏生活中对即食、便携食品需求的同时,也为传统食品的创新提供了巨大空间。近年来,我国食品制造业作为事关国计民生和国民健康的重要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发布,是中国食品产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份文件不仅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食品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加快农业现代化,推动食品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益转型,这一政策导向将进一步提升中国食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作为食品产业的重要基础,粮食深加工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上档、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天然食品配料——谷朊粉、食用酒精、食糖。
1、谷朊粉
谷朊粉,又称小麦蛋白,是从小麦面粉中提取的一种天然蛋白质。它是一种高品质的植物蛋白,具有高含量的赖氨酸、蛋氨酸等人体必需氨基酸。谷朊粉的蛋白质含量通常在70%以上,远高于一般植物蛋白,这使得它成为食品工业中重要的功能性成分之一。
谷朊粉的分类主要根据其蛋白质含量、溶解度、分子量等特性进行。按照蛋白质含量,谷朊粉可以分为高蛋白、中蛋白和低蛋白三个等级。高蛋白谷朊粉通常蛋白质含量在80%以上,适用于需要高蛋白添加的食品。中蛋白谷朊粉蛋白质含量在60%至80%之间,适用于一般的食品加工,如面包、饼干、面条等。低蛋白谷朊粉蛋白质含量在60%以下,主要用于食品的增稠和稳定作用。公司的谷朊粉产品主要在高蛋白应用领域布局。
全球谷朊粉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其中北美、欧洲和亚洲是主要竞争区域,北美市场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导;亚洲市场竞争,主要在中国和印度之间展开。全球谷朊粉的主要生产国包括美国、加拿大、中国、印度和俄罗斯。中国的主要谷朊粉生产地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等小麦主产区。
根据QYResearch预测,2024—2030年谷朊粉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CAGR)预计达到4.8%,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60亿元人民币。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包括健康消费升级与食品工业需求扩张。食品级谷朊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75%以上),主要应用于烘焙、植物基食品及功能性食品等领域。消费者对高蛋白、低脂产品的偏好持续增强,植物肉市场快速增长,将进一步带动谷朊粉的市场需求。
2024年,主要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及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国内谷朊粉市场价格进入调整期。长期来看,技术升级和细分市场拓展将驱动谷朊粉行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公司将通过主动深化高端客户合作,拓展功能性食品领域优质客群,同步实施大众市场的战略性收缩,以差异化构筑抗周期发展护城河。
2、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是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而得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食用酒精的用途很广,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也可用作环保溶剂,在国防化工、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工农业生产中都有广泛的用途。
2024年国内酒精市场整体表现为需求增长温和,价格波动明显。
未来,公司将聚焦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绿色生产转型,将差异化竞争和产业链协同作为突破口,在进一步提高无水乙醇产品销售占比的同时,将食用酒精业务向化妆品基料、医药辅料、精密化工等高端领域延伸,通过构建全产业链客户矩阵增强抗周期能力,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3、食糖
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食品加工行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原料。制糖是以甘蔗、甜菜等为主要原料,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流程,生产食糖及相关副产品。它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甜蜜体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制糖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糖、红糖、冰糖、糖浆、蜜糖等,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糕点、调味品、医药等多个领域。
据中国糖业协会发布的2023/2024年制糖期全国食糖产销数据显示:2023/2024年制糖期全国共生产食糖996.32万吨,同比增加99.00万吨,增幅11.03%。全国累计销售食糖960.60万吨,同比增加107.45万吨,增幅12.60%;累计销糖率96.41%,同比加快1.34个百分点。
2024年食糖价格下跌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全球食糖供应增加,以及全球经济乏力导致消费需求疲软等原因。未来,食糖价格走势仍将受到国际市场供需变化、政策导向以及气候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粮食深加工业务及制糖业务,粮食深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谷朊粉、食用酒精,制糖业务主要产品为食糖。
(一)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
1、主要产品
谷朊粉和食用酒精。
2、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子公司裕维生物开展的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主要通过将面粉加工为谷朊粉和食用酒精,对外销售取得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增值。
(2)采购模式
物流仓储部门向车间提供库存预警,车间根据库存情况提报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发货到公司后,经品控部门检验后由物流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据及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3)生产模式
主要生产安排系结合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订货情况、安全库存量、人员及设备管理要求等安排生产计划。
(4)销售模式
谷朊粉、酒精作为大宗商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是“经销+直销”的销售模式。对于不同客户,裕维生物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裕维生物优先保证资质信誉较好、订货批量较大客户的供应,同时兼顾中小用户的订货需求。
(二)食糖业务
报告期内,母公司制糖业务主要以原糖委托加工业务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58.53万元。
业务模式:公司经商务部审批取得原糖配额进口指标,由于数量较少,公司委托符合条件的制糖企业加工。制成品由公司选择客户自主销售,赚取利润。目前,公司食糖业务主要以与其他糖企合作委托加工原糖形式为主,受原料限制,业务规模较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说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1日,须在2025年3月31日将年度报告提交业务系统,由于提交年度报告当日无法获取3月末的股东总数,故“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一栏填写的数据为2025年3月2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论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0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建雷、苏理、王鲁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5,445,146.1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0,244,101.8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0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内蒙古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6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08)。
董事崔美芝女士因存在关联关系,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公司黄原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9.67万元,回转3,764.7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06万元,转回或转销41.7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40.71万元;公司本次核销债权投资8,290.40万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债权投资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所需,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确定,融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质押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少于3,000万股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裕维生物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融资及担保事项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融资相关的合同签署、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六、七、九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5,445,146.15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0,244,101.8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正处于战略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期,在黄原胶项目的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预计在后续生产运营上还需要持续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以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为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运营及重大项目推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合理使用运营资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0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开展,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2025年全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关联董事崔美芝女士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审慎核查,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内蒙古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麦便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与内蒙古麦便利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企业信用代码 :91150202MAC1YEUB4L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草原轻峰社区院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住房租赁;打字复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麦便利商业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情况:2024年度,内蒙古麦便利营业收入3,853.27万元,净利润105.00万元,期末总资产4,648.81万元,净资产170.00万元,负债总额4,478.81万元,资产负债率96.34%,负债主要为其母公司山东麦便利商业有限公司拨入的营运资金。(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内蒙古麦便利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兴粮油”)是公司原持股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2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康兴粮油的实际控制人为任玉娥女士,内蒙古麦便利为任玉娥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认定内蒙古麦便利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内蒙古麦便利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的公司,负债主要为其母公司山东麦便利商业有限公司拨入的营运资金。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蒙古麦便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内蒙古麦便利提供劳务共享服务金额为650.00万元,采购食材90.00万元,期限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期。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厨餐饮”)向内蒙古麦便利出租设备等资产,租金金额为65.00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费金额60.00万元,期限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期。
(二)定价政策
1、定价原则:公司与内蒙古麦便利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确保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防止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定价依据:
(1)因出租标的物和租赁用途以及当地同类租赁市场行情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故参照上年度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本次鲁厨餐饮向内蒙古麦便利出租设备等资产的年租金约定价格为65万元。
(2)劳务共享服务系参考当地同业劳务市场行情,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
(3)代收代付水电费价格系参考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价确定。
(4)职工食堂食材参照当地同类商品价格,采用随行就市定价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内蒙古麦便利已在包头市及周边完成超市网点布局,鲁厨餐饮产品适合在超市网点销售。子公司鲁厨餐饮向内蒙古麦便利出租设备等资产后,将不再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有助于避免两公司间频繁的日常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于主要业务经营。职工食堂的食材供应关系到员工健康和食品安全,内蒙古麦便利管理规范且有一定规模,与其合作可充分保障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时、充足、安全。
2022年5月16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42号】,鼓励劳动力富余企业与劳动力短缺企业之间共享劳动力。在此政策指导下,公司将富余劳动力共享给短缺劳动力的内蒙古麦便利使用。本次对外提供劳务共享服务,有助于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经营。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形式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较为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勉、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二、第四、第五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5-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4,000万元。
● 上述融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概述
(一)本次融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融资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确定。
融资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担保形式:以公司持有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少于3,0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担保事项等内容以后续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融资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及资产质押、担保等事项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
三、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有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尽快实现黄原胶项目的产能释放,实现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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