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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杨衷核、李辰、章殷洪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已回购的3,104,022股股份进行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2: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电话:0574-56205386

  传真:0574-56205363

  联系人:章殷洪、田庄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终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衷核先生、李辰先生、章殷洪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持股计划终止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8,205,518股,其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837,02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266,993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3,104,022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3,104,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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