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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1,123,681,938.79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12,368,19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9,133,430.44元,分配2023年度红利563,348,729.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951,370.2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829,147,076.14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4年底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788,688,220.60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报告期末公司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8.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2024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为正增长。其中,西藏(13.9%)、安徽(11.9%)、重庆(11.0%)、云南(11.0%)、新疆(10.8%)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10%;浙江、湖北、江苏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位于8%~10%。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一是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气电、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1.7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电源完成投资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为86.6%。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核电6083万千瓦;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2.7%、11.1%和28.2%。2024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比上年降低3.0个百分点。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其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受资源等因素影响,2024年水电和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

  三是水电和核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219、13小时,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49小时,同比提高219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683小时,同比提高272小时;抽水蓄能1217小时,同比提高40小时。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气电2363小时,同比降低162小时。核电7683小时,同比提高13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一方面是资源方面原因,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是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

  四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0%和7.1%,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2024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2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其中,西北外送电量3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占全国跨区送电量的38.5%;华中、华北、西南、南方外送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8.8%、13.8%、7.0%和5.8%。2024年,全国完成跨省输送电量2.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内蒙古(3084亿千瓦时)、云南(1790亿千瓦时)、山西(1547亿千瓦时)、四川(1287亿千瓦时)、新疆(1213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跨省和跨区输送电量较快增长,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

  3.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全国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夏季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省间现货、应急调度、需求响应等多项措施协同发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未出现有序用电情况。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全国电煤库存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上海电力致力于做绿色低碳行动的先行者和示范者,是一家集火电、风电、光伏、氢能、综合智慧能源、现代能源供应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能源企业,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国家电投集团旗下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上海市最大的供热企业。

  2024年全年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465.31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0.05%,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9.95%;气电362.02万千瓦,占比14.68%;风电485.06万千瓦,占比19.68%;光伏发电633.43万千瓦,占比25.69%。

  煤电板块形成了600MW、1000MW为主的燃煤机组系列,涵盖了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等级。气电板块形成了E、F、H级燃气轮机以及分布式供能小型内燃机等燃机系列,运行绩效优秀。新能源装机达1118.49万千瓦。公司境内在运机组广泛分布在全国23个省市,其中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装机占境内装机比例80.95%。海外发展蹄疾步稳,在运装机容量205.39万千瓦,拥有土耳其、日本、马耳他、黑山、匈牙利等一批高质量项目。

  2024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771.4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27%,其中煤电完成519.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1%,气电完成90.98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5.43%,风电完成96.6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59%,光伏发电完成64.0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2.58%;上网电量739.1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38%。

  2024年,市场燃料价格有所下降。2024年1-12月,公司合并口径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072.41元/吨,同比下降7.32%。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在沪机组供热量约占上海公用电厂供热量的一半。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漕泾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拥有国内最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领先,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领先水平。2024年全年,公司供热量1988.19万吉焦。

  3.新兴产业

  公司新兴产业多点布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稳步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前滩、世博、西岸、临港机场南片区(一期)能源站已投运,供能面积近400万平方米。长兴岛CCUS创新示范项目连续稳定运行,项目自2023年3月成功投运以来,连续运行至今,已累计捕集二氧化碳超11万吨,创造并保持了火电行业碳捕集与利用装置连续运行的最长记录,成为老旧煤电机组转型发展的成功实践案例。漕泾电厂百万煤电机组成功掺烧芦竹生物质,已完成第一、二阶段试验,单磨掺烧生物质热值比例达25%,将于2025年开展第三阶段试验,为低碳技术应用探路先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34亿元,同比增加0.7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4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617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人民币,下同)。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23,681,938.79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12,368,19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9,133,430.44元,分配2023年度红利563,348,729.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951,370.2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829,147,076.14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8,688,22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5.3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2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忆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部主任,廖文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邹忆女士、史骏先生、廖文静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邹忆女士,51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会计师、财务部副主任、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邹忆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史骏先生,46岁,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部主任。曾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政策与法律部主任助理、政策与法律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廖文静女士,42岁,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曾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市场分析及收购兼并管理主管、股权管理及董事会事务管理主管、高级主管、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管理高级主管。廖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张海啸监事委托邱林监事行使表决权,唐兵监事委托冯鸣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788,688,220.60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0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5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260亿元。

  

  2.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1) 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购买设备、产品等及物资总包配送方面:拟向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及服务约5.77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物资约4.05亿元。

  燃料采购方面:拟向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采购约1.85亿元。

  (2) 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5年度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1亿元;预计向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沪煤电”)采购煤炭不超过30亿元。

  

  3.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1) 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 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向淮沪煤电提供工程和技术等服务,2025年度预计不超过2亿元。

  

  4. 电力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1) 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电力交易相关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绿电、绿证等电力交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 与其他关联方开展电力交易相关业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淮沪煤电开展碳交易、绿电、绿证等电力交易业务,2025年度预计不超过2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4、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2亿美元,经营范围: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特区政府《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中心业务范围。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融和租赁3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担任融和租赁的董事。

  6、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工程招标及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10,042.55万元,曾用名: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软件、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8、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9、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0、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1、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34.5亿元,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2、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22.6亿元,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瓦斯发电、可再生能源(水电、光伏、风能、生物质、秸秆)、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建设和营运,电力电量生产与销售,煤炭生产、洗选与销售及煤泥、煤矸石、煤渣、炉灰、脱硫石膏销售,供汽、供热、供冷、供水,经济作物生产及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由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4287%,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5713%。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担任淮沪煤电的董事。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

  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融和租赁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拟向淮沪煤电采购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拟向淮沪煤电提供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燃料销售及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电力交易相关的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淮沪煤电开展绿证交易等相关电力交易业务,电力交易相关业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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