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彭攀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6人,代表股份585,930,9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9,312,4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116,618,5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1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84,111,428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28,272,226股(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5,839,202股公司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4人,代表股份63,303,0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184,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0人,代表股份59,118,5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9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608,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3%;反对1,2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弃权31,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8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09%;反对1,2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31,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606,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1,1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13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7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78%;反对1,1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7%;弃权13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60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13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7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79%;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6%;弃权13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53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1%;反对1,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5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03,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85%;反对1,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83%;弃权5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60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1,1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2%;弃权133,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7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79%;反对1,1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6%;弃权133,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5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1,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1%;弃权134,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01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0%;反对1,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2%;弃权134,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
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678,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83%;反对28,10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4%;弃权14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50,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01%;反对28,10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46%;弃权14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33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9%;反对1,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1%;弃权161,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3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73%;反对1,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9%;弃权161,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67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84%;反对28,121,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95%;弃权129,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51,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13%;反对28,121,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237%;弃权129,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46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9%;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6%;弃权146,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6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34%;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6%;弃权146,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0%。
关联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537,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2%;反对1,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127,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09,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8%;反对1,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1%;弃权127,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54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0%;反对1,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弃权166,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20,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53%;反对1,2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2%;弃权166,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4,52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1,2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1%;弃权13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96,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76%;反对1,2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4%;弃权13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英展、林佩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