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于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A股股票合计2,143.67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293.97万元,成交均价5.735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100%。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经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合计不超过116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及锁定期自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合计965.6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185.77万元(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5.37元/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5年5月8日。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65.6572万股,锁定期届满至今未发生减持。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安排
基于维护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11月8日,在新的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新的存续期届满时仍持有全部或部分股票,可在届满前履行相关程序审议后续事宜。
四、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11月8日止。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险费用不超过25万元,责任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8日届满,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11月8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已审议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泰永长征股票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27,以下简称“泰永长征”)股票1,454.4119万股,持股占比6.52%,该金融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资产利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作出本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出售公司持有的泰永长征股票不超过1,454.4119万股,期间如泰永长征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出售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择机出售或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泰永长征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次减持泰永长征股份不会对公司当年损益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六)保险方案的特殊约定:危机管理保障条款限额80万元,安全防护扩展保障条款限额80万元等,详细条款由保险合同、承保方案具体约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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