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小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93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2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6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9,037,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51,864.40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18,903,728.80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现金红利59,451,864.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9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也光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先生、独立董事胡晓林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基于“高精度显示驱动芯片封装及测试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故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为利益相关方,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拟开展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基础,持续推动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下所有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
20.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2《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000张(含本数)。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3《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认。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和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公司股份须为整股数。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20.12 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20.12 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6《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⑥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⑦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可转债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⑧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视为其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2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21《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0.22《本次发行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为积极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编制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法律规定,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14470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能够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373,816.7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2,626,183.2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3]2769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3405014477080000296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811230101130092097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8916007880110000163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32250198883600007495本期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228.86万元,其中: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079.1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10%。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差异3,149.76万元为净利息收入金额。
公司结项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资金节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37.46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353.94万元,预计节余资金683.52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250.70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6,568.51万元,预计节余资金2,682.19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50.40万元,其中待支付给供应商金额888.02万元,预计节余资金62.38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990.3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情况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效益-8,603.59万元,承诺的累计效益为7,146.59万元;主要系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限于设备境外采购及供应商的产能因素,设备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且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受此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延缓。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延期至2024年12月,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2024年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3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效益-8,603.59万元,承诺的累计效益为7,146.59万元;主要系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限于设备境外采购及供应商的产能因素,设备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且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受此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延缓。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延期至2024年12月,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2024年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注2: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