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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圣泉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安排,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14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公司与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融资资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2025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体系、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江成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 预计担保总额:325,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本次被担保人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325,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郭利霞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注册成立,2024年度未开展业务。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大庆圣泉绿色风电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法定代表人:朱庆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大庆圣泉绿色风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24年度未开展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日照圣泉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日照岚山区虎山镇岚山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208

  法定代表人:高绍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日照圣泉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注册成立。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各子公司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预计2025年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系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

  四、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18.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7%。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投资种类: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二、审议程序和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产品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3.2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 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 11 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4.00万股。

  12、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30万股。

  1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计233.25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1、首次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0 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35 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00 万股;

  2、预留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4 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50 万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22日,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4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13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在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0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计233.2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1、激励对象中江成真、徐传伟、唐磊、张亚玲、王武宝、巩同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有一名激励对象身故,公司暂未为其办理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后续经与其法定继承人等协商后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60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上述60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33.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流通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圣泉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圣泉集团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5.4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的6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2.10万股,回购价格为11.0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3.30万股,回购价格为10.80元/股。

  根据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0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4.00万股。

  12、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30万股。

  1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计233.25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6名员工已主动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万股,授予价格为11.00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万股,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

  本次拟回购的6名因主动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2.10万股,回购价格为11.0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3.30万股,回购价格为10.80元/股。

  (三)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455,998股减少至846,401,99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圣泉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圣泉集团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圣泉集团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万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455,998股减少至846,401,998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846,455,998元减少至846,401,99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巩先生

  4、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5、联系邮箱:sqzqb@shengquan.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邮寄或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签到。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传真:0531-83443018

  电子邮箱:sqzqb@shengqua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50204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5亿元的总额。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5亿元的总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总额度下,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且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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