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4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与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分别签署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及《<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截至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东方银原未完成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鉴于此,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议案》,东方银原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未来六个月内,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即不低于5,000万股)。

  3、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5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东方银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成交金额2,161,000元,成交均价1.4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成交金额合计2,660,700元。

  二、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月三日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4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需要,公司持有并质押给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的参股公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进行了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已经结束,竞买人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竞得拍卖标的股票 107,797,875股。

  3、本次拍卖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以及担保权人的申请依法履行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公开处置公司财产,有利于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高效推进并保护相关债权人利益,不会对金科股份、金科服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本次拍卖后续还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号)、《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号、2025-040号)、《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进展及相关拍卖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号) 。经公司债权人及本次拍卖标的股票的质押权人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申请,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该笔股票首次拍卖、二次拍卖、三次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第四次拍卖已于2025年3月30日成交,成交股数为 107,797,875股。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通过公开竞价,本次拍卖结果如下:

  买受人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以最高出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107,797,875股股票,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66,835,067.60元(大写:陆亿陆仟陆佰捌拾叁万伍仟零陆拾柒圆陆角),根据2025年3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 722,676,262.40港元(大写:柒亿贰仟贰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肆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确认买受人已履行完毕向管理人支付全部拍卖款项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涉及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2、如果上述股票拍卖完成过户,公司持有金科服务的股权比例将会降低,公司将根据拍卖结果进行账务处理。上述拍卖工作不会对金科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后续还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4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表决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及2月1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号)。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星期二)及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星期二)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公司及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下午18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暂未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重庆金科将与普通债权组协商,并由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由于重庆金科对提交再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未作任何调整,因此参与再次表决的债权人为普通债权组中投反对票或者未投票的债权人,再次表决事项截止时间将定为2025年5月10日18时止。

  3、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部分表决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在前述情形下,虽然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有权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但法院是否能够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根据《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金科股份或重庆金科任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况下,重整投资人有权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前述事项可能导致重整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管理人对公司及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的投票统计结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科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表决事项,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事项一:《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8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9.78%。金科股份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2)税款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金科股份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79.5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9.09%。金科股份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4)职工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9.32%,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7.62%。金科股份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此外,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并表决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2.表决事项二:《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68.9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60.37%。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共两项,分别为《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已获表决通过,《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暂未通过。由于普通债权组主要为金融机构债权人,部分债权人正在履行内部程序,待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投票表决。

  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将与普通债权组债权人进行协商,由于再次表决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因此参与对《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的债权人为普通债权组中投反对票或者未投票的债权人,普通债权组已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其他已表决通过的债权组无需再次表决,再次表决事项截止时间将定为2025年5月10日18时止。管理人将在表决结果统计完毕后,通知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部分表决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在前述情形下,虽然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有权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但法院是否能够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根据《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金科股份或重庆金科任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况下,重整投资人有权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前述事项可能导致重整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已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将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