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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30.29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被告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已受理本次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 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于2019年1月4日决定立案受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因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提起的民事诉讼,后续华映科技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

  二、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经福建省高院审议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华映百慕大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027,800元;判处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就上述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华映百慕大、大同股份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最高院已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018号、2019-034号、2019-054号、2019-114号、2019-130号、2019-140号、2020-010号、2020-019号、2020-047号、2022-005号、2023-036号、2023-041号、2023-063号、2024-041号等公告)。

  (二) 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终86号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上诉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其并未交纳上诉费,且本院再次发出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仍未按时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 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四、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6,657.88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3,133.73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

  五、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他

  1、本次诉讼事项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终86号之一》。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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