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管理制度的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融资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委托理财的额度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的额度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额度。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公司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恩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因此,同意本次管理制度的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以下议案: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融资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以下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委托理财的额度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的额度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额度。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的额度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的额度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和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委托理财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金额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一产品投资期不超过36个月。
二、审议程序
1、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其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慎审议投资的可行性。
5、公司将强化投资、理财专业人员及团队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发布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会计处理方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和资管计划,证券投资主要是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债券等投资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利率波动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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