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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广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贸易”),占强邦贸易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近日,强邦贸易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2MAEFCB474X(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俊成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5年3月31日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有利于突破地域限制贴近市场需求,提升国际品牌认知度,通过差异化竞争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拓展及持续、稳健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做出的决策,对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但存在一定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优化管理结构,健全合规风险管控,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有部分到期赎回,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及期限未超过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2、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有关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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