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启动回购股份以来,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30.00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53.0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是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仅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肖洁雯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肖洁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肖洁雯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洁雯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肖洁雯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肖洁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为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6,136,404股的比例为0.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75元/股,最低价为4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31,452.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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