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5年3月21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业已提前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后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2024年度财务状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情况》。
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每位任职独立董事以税后12万元/年为基础,按照报告期内其实际任职期限领取了岗位津贴。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此子议案关联董事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税前报酬在17.21万-85.96万元之间。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此子议案关联董事曾浩先生、余欣女士已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监事均不以董事、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津贴,如在公司任职,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职务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2.1回购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公司综合考虑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注销用以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之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2)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5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250万元(含) 和回购价格上限25.9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868,7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5.9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579,1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相关要求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或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自动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7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事项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如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达到最低限额,则管理层可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6)根据回购方案具体的实施情况,确定回购方案最终的实施期限;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回购方案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管理层或董事长授权的适当人士、公司管理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告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任一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1、提案3至提案10业经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业经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9、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3:00为。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5年4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5年3月21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信息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严格执行,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实际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宜。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授权期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或极端情形下,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造成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有利于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此期限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或极端情形下,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造成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增加闲置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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