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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共审议46项议案,具体如下: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 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监事会认为: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 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 检查公司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对外担保事项均已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 检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权,积极落实股东会决议,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董事会保持战略定力,全体干部员工砥砺奋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实现新征程良好开局。

  (一) 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围绕效益中心,紧抓政策机遇,深耕尿素、磷肥、氯碱和精细化工主业,加快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重构资本实业双轮战略,完善市场导向型运营体系,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64亿元,同比下降0.48%;利润总额10.01亿元,同比上升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亿元,同比上升44.32%。

  (二) 年度主要工作

  1.守牢“两条底线”,安全环保持续受控。

  公司秉承“绿色发展、安全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隐患管控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圆满完成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首年任务。同时,公司认真贯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攻关废水近零排放,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通过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环保相关投入、实施装置环保改造等措施,公司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累计获评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工厂”5家,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获评青海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

  2.深化“三个聚焦”,提质增效赋能发展。

  (1)聚焦项目建设,构建产业集群。公司积极响应“长江大保护”政策,以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为契机,实施产业升级、技术迭代战略,重点打造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化工基地。报告期内,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顺利投产,有力保障公司终端产品原料供给;磷化工、氟化工、烧碱、保险粉、季戊四醇等升级改造项目加速推进,现代化工业产业集群初显规模。

  (2)聚焦节能降碳,提高产业“含绿量”。公司锚定节能减排“双碳”目标,制订并加快落实绿色低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度节能9.4万吨标煤,减碳23.4万吨,公司获评“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湖北省碳交易中心履约模范”,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度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称号。

  (3)聚焦采销物流,推动降本增效。公司构建市场导向型运营体系,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提升品牌价值,动态调整生产节奏,加大高附加值产品市场开发力度,灵活运用多种采购策略,构建从精细化管理到高质量产出的价值增长闭环。

  3.强化“四大支撑”,要素保障不断加强。

  (1)强化质量支撑。公司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提升攻关,推动专业管理升级,加强装置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终端产品竞争力。

  (2)强化科技支撑。公司立足生产经营需要及产业发展规划不断推动技术创新,自有专利累计增至393项,多项技术荣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公司自主研发干法乙炔渣浆自循环技术、季戊四醇新工艺等创新型技术解决生产难题;自研生产的电子级盐酸、消光X-1300型、HP1800型树脂等新产品成功上市;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氟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3)强化数智支撑。公司持续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平台实现全覆盖,安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化工动设备安全运行与智能运维平台”入选工信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实现对化工生产设备的全面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入选湖北省5G工厂,通过先进技术应用,打造高效、智能、安全的现代化工厂。

  (4)强化资源支撑。构建紧密对接经营需求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培训体系,不断创新升级绩效分配制度,实施企业年金、疾病关爱、就学资助等政策,多措并举推动人力资源量质齐升,人均效能不断提升。公司多个项目纳入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再贷款范畴,资金资源支撑不断强化。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持续贯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相关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责。

  (一) 用活“五项工具”,资本实业深度融合。

  公司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五项工具,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总市值136.66亿元,较2023年12月底的总市值110.65亿元,上涨23.51%。

  1.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宜化集团间接收购新疆宜化39.403%股权,该项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2.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7月,公司完成2,504.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实现未来发展与500余名中坚力量共同捆绑,构建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3.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2024年6月,公司发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4.5亿元,进一步丰富公司融资渠道,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4.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并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顺利实施完毕。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基础上,拟订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650.19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18%。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股东会、网络沟通渠道、投资者咨询及来访调研接待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在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发现的可及性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开展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反路演67场次,线上路演158场次,接待机构现场调研9场次,接听中小投资者电话问询400余次,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137次,圆满完成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6.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度累计组织撰写公司定期报告4次,临时报告115次,累计挂网文件222份,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战略决策。

  2024年,在湖北日报主办的《湖北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4)》中,公司入选“湖北上市公司改革创新案例”和“湖北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案例”。在人民日报主办的“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全国性评选活动中,公司荣获“杰出机构沟通奖”。

  (二)股东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7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落实、执行并组织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共审议72项议案,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董事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战略委员会全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2×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的议案》,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讨论研究。

  2.审计委员会全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有效指导和监督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内控管理。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对公司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五)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三、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

  2025年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围绕公司战略规划方向,进一步提升战略引领、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力争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80亿元,踔厉奋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一)聚焦生产经营

  以效益为中心,“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多维发力,努力达成全年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研发、生产、销售、采购等各系统之间的统筹调度,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深入推进产品高端化进程,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打造深受行业认可的高附加值产品,提升高端化产品销量占比;拓展市场版图,深耕本地市场并推进实施全球化战略;完善品牌构架体系,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宜化”品牌价值,提高产品竞争力。构建敏捷供应链,通过战略采购、直采、集采、网采等策略降低采购成本。积极抢抓增量优惠政策机遇,抓牢存量政策落地,用好再贷款、贴息、特别国债等政策红利,降低融资成本、助推产业升级。

  (二)坚守安全环保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环保风险。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本质清洁生产水平、人员安全环保履职能力水平、智能化安全管控水平、系统化管理水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打造“平安宜化”。

  (三)加速转型升级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

  1.促进传统动能焕新升级,新动能积厚成势,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战略性储备产业链延伸项目,加快高端化转型。

  2.扎实推进绿色低碳三年行动,通过推进节能重点项目、持续开展节能诊断、打造行业能耗标杆、探索电碳协同新能源管理等举措,加快绿色化转型。

  3.积极响应“人工智能+”行动,更好结合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推动智慧宜化建设,推进智能制造、数智化项目、智慧健康工厂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场景应用,加快智能化转型。

  (四)深耕科技创新

  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落实研发投入、人才建设、科创平台、制度建设以及激励机制等要素保障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紧密围绕产业需求,集中力量开展技术项目研发,加快关键技术攻关进程,加速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切实将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

  (五)夯实要素保障

  重点围绕矿产资源、职工素质、资金支撑等要素,强化保障能力,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资源战略性储备,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实施全员素质提升行动,推进“三年轮训”计划,重塑技能工资分配体系,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保障;紧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优化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实企业资金池,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为经营发展提供坚实资金后盾。

  (六)加强风险管控

  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将董事会“防风险”职责发挥与内控合规、纪检监察、内外审计等相结合,构建大监督体系。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管理,推进制度流程革新,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风险识别、分析和处置能力,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七)深化产融结合

  着力落实新“国九条”部署、“1+N”政策文件要求及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加强市值管理工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定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丰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战略布局资本运作项目、完成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思路,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3.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止市场误解误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及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4.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有效执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893,723,240.8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2,544,554.42元。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62,898,612.52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1,585,947,145.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131,212.98元后,减去2024年分红减少未分配利润338,517,347.84元,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539,700.00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3,736,897.22元。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8,180,882.4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658,180,882.42元。

  (二)预案基本内容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公司“关改搬转”、产业转型升级及并购重组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原则基础上,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2,914,71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05,000股后的股本1,082,509,712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216,501,942.40元(含税)。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6,501,942.40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18%。公司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44,805,961.44元(含税),占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22%。

  (三)预案调整原则

  在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本预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本预案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鉴于当前正在推进实施产业升级、产业链整合、并购重组等重大战略,2025年公司项目建设、重大资产收购等资金支出较大,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顺利推进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及规划。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069号);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等进行了核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8,727,080.64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会计处理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

  1.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二、 本次核销情况

  (一)核销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对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1,975,153.60元,主要是因主体破产清算;核销应付款项67,336,739.14元,主要是因主体注销或破产等原因。

  (二)核销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总额为69,311,892.74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核销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8,727,080.64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47,849.86元。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1,975,153.60元,核销应付款项67,336,739.14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18,025.14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36%,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7.98%,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4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财务成本,2025年度公司拟提供总计不超过327,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182,202.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135,1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参股公司提供9,818.00万元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担保等。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进行同类调剂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已有及新增(如有)的全部子公司。在有效期内,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最终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不超过获批的年度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新增额度不包括前期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的可用对外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通过稳健经营、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信誉进一步提升,融资结构持续优化,信用融资比例不断增加,同时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融资需求下降,本次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7,120.00万元,后续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动态调整(如有)。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低利率贷款置换存量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相应提供同等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5,994.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3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5,12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45%;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36%,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7.98%,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4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按照35.597%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单独或合计按照不低于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同等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为61,201.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新疆宜化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625.12万元(见下表),与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累计金额为87,826.12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累计计算的单项交易情况

  注:宜昌宜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借款利息按最高额进行预计,具体利息金额按照分次借款金额及对应的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宜化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俊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20号(彩北产业园)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尿素(化肥)、PVC、电石、氢氧化钠、1、2-二氯乙烷、烃化物、盐酸、甲醇、液氨、硫酸、煤炭及煤炭制品、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的生产和销售等。

  股权结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宜化39.403%的股权,公司持有新疆宜化35.597%的股权,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宜化2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新疆宜化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3. 新疆宜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 经查询,新疆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的贷款期限等条款以公司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目的及影响

  公司为重要参股公司新疆宜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新疆宜化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以持续获得良好投资回报。新疆宜化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按照35.597%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及宜化集团单独或合计按照不低于64.403%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10万元。

  六、相关意见

  1.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新疆宜化项目建设及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新增项目贷款及存量贷款到期后的续贷提供相应担保。新疆宜化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持股比例,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及宜化集团单独或共同为新疆宜化提供同等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5,994.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3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5,12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45%;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20,864.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91%;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在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

  李洪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000966长源电力、300557理工光科、300517海波重科、600681百川能源、300567精测电子)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芬

  黄芬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300517海波重科、002627三峡旅游、002654万润科技)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勇

  龙勇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002601龙佰集团、002365永安药业、300938信测标准、688038中科通达、300041回天新材、002971和远气体、300517海波重科等公司复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并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89万元,与2024年审计费用持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前述申请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项目贷款、供应链金融、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置换其他机构贷款、债券融资、并购贷款等。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在授信额度内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授信相关事宜并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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