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37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5年4月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5.62元/股(不含15.6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5.62元/股,申购数量为700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4月1日11:13:57:68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剔除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5,1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5,513,180万股的1.000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4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低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数孰低值”)15.1662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5年4月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23.06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4月1日(T-3)。
注1:2023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4月1日)总股本。
注 2:因扬帆新材,齐鲁华信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与扣非后)为负值与极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注3:同成医药2025年4月1日无收盘价数据,故未将其列入计算行列。
注4: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6.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1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437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146,47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795.33倍。
(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9,887.86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33,900.00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49,887.8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和发行新股数量2,26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9.8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6,720.17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发行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下转C2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