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颁布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和相关通知。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期货与衍生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期货(含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场内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期权、收益互换、信用衍生品)或底层含期货、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汇率、货币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2、投资金额:自有资金(含质押证券资产等方式)不超过6亿元(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履行程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把关,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证券投资,积累了一定的证券投资收益,为防范股价回调的潜在风险,锁定投资收益,同时拓宽证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利用期现套利等方式通过对冲交易锁定无风险收益等,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期货与衍生品投资,主要投资品种和方式包括安全气囊期权、期现套利等,从而取得一定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作为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经审议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资金状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业务的具体开展。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种类:包括期货(含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场内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期权、收益互换、信用衍生品)或底层含期货、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汇率、货币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本次申请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期货与衍生品投资的议案》。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标的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标的市场价格会产生波动,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4)信用风险: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交易对手方管理:公司将审慎选择信用良好、规模较大,并且能够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向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或私募机构等机构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期货及衍生品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期货及衍生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理,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含2024年3月31日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决定注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176万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获授的股票期权328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拟合计注销504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40人。
7、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220万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3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未授予的265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3人。同时,完成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2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
9、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4月下旬,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
10、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不含2024年3月31日前已离职)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76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9名调整为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2名调整为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63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2万份调整为24万份。
2、因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置三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期权总量40%的份额。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4年税前经营利润比2023年增长10%。税前经营利润指标计算方式为:税前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利润总额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税前经营利润为11, 318.67万元,2024年税前经营利润为-4,277.74万元,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原人数-离职人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合计328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31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12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注销因员工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股票期权合计504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8万份。
本次注销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且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就本次注销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5-01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锐捷网络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贵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合伙人,2009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贵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贵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交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5-023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公司留存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亿元人民币用于委托理财,理财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为最大限度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将用于委托理财,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购买期限为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具体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额度有效期
本次申请的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委托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委托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委托理财操作。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范了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及投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经营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在以往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已积累了相关领域的经验和人才,并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可在业务层面上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公司留存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为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证券交易金额(投资成本)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该额度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为最大限度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为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证券交易金额(投资成本)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该额度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积极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开展或认购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方式进行相关证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申请的证券投资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证券投资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公司资金管理及投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于公司证券账户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应分由财务中心和证券投资部分别管理,以保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
(4)针对公司拟认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将在认购前依据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调整,防控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三条 公司2024-2026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公司总现金净流量为正数,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水平与经营发展计划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分红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分红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第五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5-01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14家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5年3月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5803号),为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5年3月14日至2027年3月13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子公司为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泉州分行”)于2025年3月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5信银泉晋字第2024080556802303号),为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2)质押财产:存单。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7,677.39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7%;实际担保额为42,177.86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5803号);
2、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5信银泉晋字第2024080556802303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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