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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3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全资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望江”)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21,000万元;截止2025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701.15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有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500万元,担保余额为41,701.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4%;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0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3,731.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重庆惠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泽电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5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望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云变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本月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人民币21,000万元。

  其中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云变电气同期与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黑林铺信用社(以下简称“黑林铺信用社”)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云变电气同期与黑林铺信用社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和谐世纪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昆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云变电气同期与广发银行昆明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黔南望江同期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云变电气其他股东对上述担保未提供对应比例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止2025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月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云变电气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402501X

  成立时间:1999年01月23日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拓翔路212号

  法定代表人:肖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41.3641万元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79.97%

  经营范围:各种变压器的生产制造、销售;变压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辅助材料、电磁线、硅钢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高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电线电缆及相关技术,变压器修理,电子电器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月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黔南望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789761914Q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1日

  注册地: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街道红朗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变压器、矿用变压器、各种高低压成套电力设备及配件、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各类特种变压器与配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和改造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月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 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的担保范围为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与云变电气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及其它应付费用。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黑林铺信用社《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为黑林铺信用社依据其与云变电气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整)而享有的对云变电气的债权。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及挪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 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4、 担保期限: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黑林铺信用社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 广发银行昆明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云变电气与广发银行昆明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担保期限:

  4.1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广发银行昆明支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3 、在保证期间内,广发银行昆明支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4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黔南望江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4、保证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月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67,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41,701.15 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4%;不存在逾期担保。

  截止2025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119,000.00万元(包含惠泽电器10,000.00万元、黔南望江18,000.00万元和云变电气91,000.00万元),均为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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