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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三维华邦持有阳煤财务公司 6.9%股权的补充说明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240807                   债券简称:华阳YK01

  债券代码:240929                   债券简称:华阳YK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阳煤财务公司6.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现将此交易事项的必要性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一、落实国家监管政策的需要

  2023年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其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成员单位以外的投资者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应为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三维华邦公司从华阳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转变为非成员单位,且三维华邦公司并非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故已不再具备上述成员单位以外投资者的出资资格。

  该项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及第三章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成员单位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七)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作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的,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八)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九)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华阳集团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低于总资产的40%(详见公司2025-010号公告),故华阳集团不具备出资资格。同时,华阳集团所属除华阳股份之外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满足前述第6、7、8、9款成员单位作为出资人要求,亦不具备出资资格。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涉及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的要求,经阳泉金融监管分局确认,华阳股份满足受让阳煤财务公司6.9%股权的条件。

  综上所述,三维华邦已不符合阳煤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且华阳集团及其所属除华阳股份之外的子公司不具备出资资格,阳煤财务公司如未能及时通过股东认定资格审查,将有可能面临监管惩罚甚至业务限制,导致华阳股份利益受损。因此,为避免阳煤财务公司发生上述风险后果,华阳股份作为阳煤财务公司股东,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目的,拟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标的股权。华阳股份本次受让阳煤财务公司股权符合政策导向。

  二、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阳煤财务公司为华阳股份经营提供了资金管理的集约化与融资效率的优化。在资金管理方面,阳煤财务公司为华阳股份提供统一账户管理、内部结算等一站式金融服务,通过集中化管理有效解决了资金分散带来的效率损失问题,显著提升了资金调配能力和配置效率。同时,阳煤财务公司为华阳股份提供的结算业务免除手续费,其他金融服务如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收费标准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在融资服务方面,阳煤财务公司凭借其内部金融机构优势,为华阳股份提供了更高效的融资解决方案。相较于外部银行,阳煤财务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其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水平,不仅降低了子公司的融资成本,还拓宽了融资渠道。

  华阳股份受让股权后,阳煤财务公司可以更好的立足主业发展,更好的服务各成员单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加充分发挥财务公司所具有的功能,提升运作效率,使公司持续向好发展。

  三、未来经济效益预计

  阳煤财务公司近四年会计年度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阳煤财务公司预测的未来四年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为了更好的体现财务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计算的未来四年净资产收益率及营业利润率如下:

  

  综合上述效益分析可得:此项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预计良好。通过对阳煤财务公司未来四年的净利润进行预测,按照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测算,2025年至2028年度,依据权益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交易实施前分别增加1319.63万元、1179.54万元、1189.72万元、1199.18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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