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29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属于电力电缆类,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主要品种有: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致力于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
(二)行业分析
电线电缆维系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各个系统,承担了输送电能、传递信息以及实现电磁转换等功能,是保障经济社会系统通畅运转的“血管”和“神经”。电力线缆作为电线电缆的重要品类,主要用于电力生产、输配和消费,实现城市与工业电力网络的可靠传输和高效分配。随着我国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以及造船等行业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壮大。
1、区域分布
从电线电缆产业集群来看,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形成以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为代表的产业集群。上述主要的产业基地均位于我国东部经济总量大、电力建设投入高的省份。由于电线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各区域均存在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的当地企业。
2、线缆行业构成情况
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仍存在产品同质、创新不足等客观问题,缺乏全球性的较高品牌知名度以及技术附加值。产品结构方面,高端产品研发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国内市场需求占主体,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方面,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数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未来,通过兼并重组、出清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企业等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行业集中度将得到逐步提高。
3、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全面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强产业支撑体系的能力建设,着力构建行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是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在此指引下,企业需进行全面的材料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和系统创新,改善产品结构,以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为主,倡导绿色、节能制造技术,依靠技术进步、管理提升、资本利用、效率提升,实现发展方式由量向质的转变。(2)“十四五”规划强调,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这都将给线缆产业提供许多机遇,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3)2024年,南方电网部署全面推进电网设备大规模更新,预计2024年至2027年大规模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将达到1,953亿元,重点聚焦电网本质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建设、数字电网提升、节能增效提升、绿色环保升级五个方向。农村电网方面,南方电网计划2024年至2027年投资超过1,000亿元,通过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农网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4)我国线缆行业具备相对齐全的产品链和产业配套链,随着我国线缆产品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制造业体系不全以及制造能力不强,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仍有着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和吸引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的需求,为我国线缆产品的输出、产能输出和海外投资提供了市场和机遇。(注:以上数据取自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sg.cn/)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品牌战略、质量优先战略、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于珠三角发展壮大,自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2014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2023年入选“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2024年被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获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经过近三十年的持续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工作。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2、公司申报的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经龙岗区“工业上楼”项目工作专班2024年第一次审批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因该项目实施尚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性风险等导致的实施不及预期的可能,且投资金额暂时无法预计,未来该方案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亦暂不可准确预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1)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2)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3)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立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玉花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康立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2024年11月29日,吴玉花女士与康立1号分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前述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子公司拟在五年内投入不超过三亿元人民币与锦添翼共同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
2023年12月,子公司与锦添翼及李新禄教授签订了《协议权益份额转让协议书》,鉴于锦添翼负责人李新禄教授无法入职公司专职工作,经协商一致,锦添翼退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将框架协议项下相关权益份额转让给子公司,后续李新禄教授作为名誉顾问为研发项目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2024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将陆续承接研发项目的后续工作。之后,为进一步规范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了陆枝才先生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陆枝才先生退出合资公司的投资。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20,00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前述认缴出资已全额实缴,公司现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1.67%。
2025年初,合资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孙公司已参与竞拍并取得位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拟用于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
截至目前,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电芯方面,半固态电池性能已满足国标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国标检测和安全测试。对半固态电池产品进行了客户需求的性能优化并持续对客户送样测试。(2)电解质方面,确定了多种电解质体系的应用方案和全固态电解质材料合成工艺路线,开发了低成本干法工艺制备的电解质产品。氧化物电解质产品已完成多家客户送样及评测。(3)隔膜方面,完成了多种材料体系、结构的涂层开发,开发了低成本、高耐热隔膜产品。离子导体膜产品已完成多家客户送样及评测。(4)负极方面,完成了硅基负极材料的十公斤级合成工艺与加工工艺验证,采用自研硅基负极材料进行了软包电池性能验证,性能满足内部要求。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了材料性能优化并持续对客户送样测试。(5)正极方面,完成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的十公斤级合成制备工艺,其性能符合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团体标准T/CIAPS 0029-2023的要求,并进行了软包电池性能验证,其性能结果满足内部测试要求,并开展了合成降本工艺开发。
6、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子公司之间资产整合与结构调整,精简管理单位,提高运营效率,电缆实业拟吸收合并超高压。吸收合并完成后,电缆实业存续,超高压注销,超高压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整体由电缆实业承继。截至目前,吸收合并事项尚未完成。
股票代码:002882股票简称:金龙羽编号:2025-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行程冲突原因,独立董事吴爽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
2、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郑有水先生的配偶吴玉花女士、子公司将单独或共同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5、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在办公场地租赁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8.65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执行,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优化原材料护套料的成本及性能,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收购生产护套料的两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和原材料一批,合计交易金额为579.7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后续事宜。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郑焕然先生提名,拟聘任储清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储清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储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7亿元,流动资金为3.3亿元。孙公司已竞拍取得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相关土地使用权,前述投资额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简历
1、储清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先后就职于TCL互联网本部智能家居事业部、空调/健康电器事业部、智能终端总部,担任产品总监、流程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历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2月加入公司,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储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储清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储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储清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黄凯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国际贸易专业。2006年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于财务部、销售部。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凯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凯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凯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凯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作出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5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4.提案8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提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5月1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所审议事项填报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2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在各方面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足以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费用公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融资行为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担保行为出于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目的为优化产品成本及性能;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2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因向客户销售电线电缆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销售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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