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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21元/股(含);

  (4)回购数量:不低于500(含)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0%)且不超过1,000(含)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1%);

  (5)回购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和回购数量下限5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10,500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和回购数量上限1,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21,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减持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编制了本回购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介绍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数量:不低于500(含)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0%)且不超过1,000(含)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1%);

  4、回购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和回购数量下限5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10,500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和回购数量上限1,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21,0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回购股份数量距离最高限额差额不足100股视为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数量下限500万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按回购数量上限1,000万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2.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59亿元、流动资产49.15亿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和回购数量上限1,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5%、3.52%、4.27%,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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