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及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收到诉讼信息,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腾晖光伏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青岛绿和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常熟耀创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诉讼情况
被告一为被告二的全资子公司。
原告与被告一对前期签订的电站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中部分条款涉及的权利义务产生分歧,现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一承担直接及间接费用金额合计22,454,001.07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
若腾晖光伏经判决需承担连带责任,该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将按照重整方案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清偿。本案尚未开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被海高通信上诉二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该案件的《民事判决书》,经二审终审判决:中利集团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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