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副董事长杨少军,董事梁占海、隋荣昌,独立董事范跃进、魏建、王晖、姜永海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昊因个人原因,董事孟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常志宏作为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隋荣昌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陈瑜、田峰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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