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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3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90天。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票据池及票据质押相关业务以及其他综合授信业务,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监事田梅的薪酬由税前年薪人民币227,550元调整为税前年薪人民币243,750元。其它监事人员薪酬方案不变。

  关联监事田梅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74,421,452.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4,379,414.4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7,440,9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600,562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54,840,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14.93万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798.8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2,813.7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1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万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3,014.9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07%。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贤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煌,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费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根据招标结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0.00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73,119,153.43元。

  注2: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管辖的支行,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管辖的支行,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管辖的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9,994.3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94.36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6,149.81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6,149.81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11.92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结项并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1,789.08万元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8,214.87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建设和产线方案设计、使用部分自有系统和设备、采购采取多方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形成资金节余。②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3145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盘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金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100.00%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投入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市场发生变化,储能产品价格出现下浮。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8,392,526.40元(含手续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351,041.2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3,119,153.43元,剩余5,231,887.80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5,997,893.32元的差异金额为10,745,674.31元,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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