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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08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号、2024-28号)。

  二、 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三年。

  另外,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三年,该笔借款由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金明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0246P

  (3)成立日期:1994年01月06日

  (4)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9,897.08万元,负债总额265,93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78,954.06万元,营业收入123,861.29万元,利润总额 5,376.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76.0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530,837.96万元,负债总额342,403.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3,307.35万元,营业收入105,876.71万元,利润总额7,455.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890.67万元。(未经审计)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云南金明源为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2)保证人: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

  (3)债务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明德学院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该笔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4)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陈北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06,754.56万元,负债总额152,419.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4,334.93万元,营业收入45,861.23万元,利润总额7,54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23.6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97,869.07万元,负债总额239,886.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7,982.71万元,营业收入36,208.80万元,利润总额4,636.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24.67万元。(未经审计)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明德学院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3)债务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9,767.0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28%;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28,257.29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1.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综合授信合同》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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