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ABA-Bio(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ABA-Bio”)持有公司股份32,94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30,0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ABA-Bio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对于本企业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BA-Bio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减持主体将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