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为完善战略发展布局,在细分管理的基础上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促进业务发展,对外投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山东步长金钥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步长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冠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步长众鑫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步长臻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公司与各方的利益形成共赢局面,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根据《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跟随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对本次投资进行跟投。
公司已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山东步长金钥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关于济南步长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关于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关于山东步长冠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关于山东步长众鑫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关于山东步长臻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合称“合作协议书”)。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各方拟对注册资本的实缴期限进行补充约定,并签署了《关于山东步长金钥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关于济南步长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关于山东步长畅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关于山东步长冠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关于山东步长众鑫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关于山东步长臻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步长制药
乙方:各相关方
(二)补充约定
《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第(2)款原约定为:
“各方同意,各方应当在合资公司的设立登记完成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或者6个月内,根据合资公司经营需要一次性向合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实缴其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金。各方应在公司董事发出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次实缴出资。”
现修改为:
“各方同意,各方应当在合资公司的设立登记完成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内,根据合资公司经营需要一次性或分次向合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实缴其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金。各方应在公司董事发出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次实缴出资。”
(三)其他
1、本补充协议经甲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各成员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
2、本补充协议与《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如有)共同构成本次交易的完整文件,《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其他补充协议(如有)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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